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遵循以下定期检验要求:
定期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不合格处理: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检验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保存定期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名称等。
检验结果公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在显著位置公示,便于相关人员查看。
例如,某企业使用的电梯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导致电梯超期使用。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企业不仅会被处以罚款,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通过学习这些规定,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定期检验要求,确保使用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