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一处关键的防爆装置存在故障,要求立即停用并修复。然而,该工厂的总经理李某为了赶工期,命令工人继续使用该装置,最终导致一起爆炸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因为李某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李某可能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通过对这类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危险作业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法律实践能力。此外,企业应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培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危险作业罪的典型案例分析与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