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侵犯客体: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例如,生产设备未达到安全标准、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包括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包括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主观方面: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所产生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结果导致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掌握这些构成要件有助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更好地预防和避免刑事风险。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