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人照料设施作为特殊使用功能的民用建筑,其火灾危险性较高,人员疏散能力弱,因此在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防火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这是为了防止火灾蔓延并保障老人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在平面布置上,3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不得设置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确需设置时,每个房间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使用人数不应超过30人。同时,所有居室、公共活动空间均应靠近疏散通道布置,避免出现袋形走道或过长的疏散距离。
此外,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常闭式防火门应具备自闭功能,并严禁上锁;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4m,便于轮椅通行;避难间应按标准设置,净面积满足避难需求,并配备独立通风或防烟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类建筑还应配置集中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引导有序疏散。日常维护管理中,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在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设计与检查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分隔与疏散措施,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生命安全。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民用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
1、某老年人照料设施附设在一座一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下部,建筑层高4m,现计划设置一个老年人公共餐厅,该餐厅建筑面积为200㎡,同一时间就餐人数28人,则该餐厅不可以建造在建筑的( )层。
A.负一
B.二
C.十五
D.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