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模式下,合同授予后的供应商履约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供应商履约监管应重点关注以下关键要点:
1. 建立动态履约评价体系 • 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包括质量达标率、进度符合率、服务响应时间等 • 实行月度考核与季度评估相结合的制度 • 案例:某市政工程因未建立考核机制导致供应商多次违约
2. 合同变更管理规范 • 严格限制合同实质性条款变更 • 变更审批需经过原评审委员会审议 • 重点提示:单次变更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10%
3. 质量监督专项机制 • 设立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 • 实施材料进场双重检验制度 • 建立质量问题追溯机制
4. 违约处理程序 • 明确一般违约与重大违约的界定标准 • 制定阶梯式处罚措施:从警告、罚款到终止合同 • 典型案例:某医院项目因未及时处理供应商违约导致工期延误
5. 替代供应商启用机制 • 预先确定备选供应商名单 • 明确替代启动条件和过渡方案 • 注意:替代供应商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025年财政部最新监管要求强调,采购人应当:
- 建立专门的履约管理团队
- 使用电子化监管平台
- 保存完整的履约过程记录
- 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履约情况
有效的履约监管不仅能保障项目质量,还能防范法律风险。建议建造师在实务操作中,将履约监管纳入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合同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