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非招标采购中,框架协议解除后的赔偿问题是实务操作和考试的重点难点内容。供应商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获得赔偿,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一、供应商索赔的法定条件
- 采购方存在过错:必须是采购方违约或违法解除协议
- 实际损失发生:供应商需证明存在实际经济损失
- 因果关系成立:损失与解除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及时主张权利:在法定时效期内提出赔偿要求
二、赔偿范围的计算方法 • 直接损失:包括已投入成本、准备费用等实际支出 • 间接损失:可证明的预期利润损失(不超过合同总额30%) • 特殊损失:因解除导致的额外仓储、运输等费用 • 利息损失: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三、实务操作要点
- 证据收集:完整保存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
- 损失清单:详细列出各项损失项目及计算依据
- 协商优先:先尝试与采购方协商解决
- 法律救济: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四、典型案例参考 某市政工程项目框架协议解除赔偿案例:
- 法院认定采购方单方解除违法
- 判决赔偿供应商直接损失85万元
- 支持部分预期利润损失(合同金额的15%)
- 驳回利息损失请求(因供应商未及时主张)
五、考试重点提示 • 熟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47条 • 掌握损失赔偿的"可预见性"原则 • 区分"实际损失"与"预期利益"的认定标准 • 注意索赔时效(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3年内)
建议考生在复习时重点关注赔偿计算的实务案例,这类题目常以计算题形式出现在考试中。同时要注意区分不同解除情形下的赔偿责任差异,这是案例分析题的常见考点。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框架协议的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