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的编制是确保公平竞争的关键环节。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人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1. 资质条件设置:资质要求应当与项目实际需要相匹配,不得设置过高或与项目无关的资质条件。例如,普通住宅项目要求特级资质就属于不合理限制。
2. 技术参数设定:技术指标应当具有普遍适用性,避免指定特定品牌或专利技术。确需引用时,应当注明"或同等性能"字样。
3. 评标办法选择:应当采用经批准的评标办法,不得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权重。重点审查:
- 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 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值分配是否合理
- 加分项设置是否具有排他性
4. 合同条款审查:重点关注:
- 付款方式是否公平
- 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 变更索赔机制是否合理
5. 时间安排:应当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不得少于20日。
招标人应当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在招标文件发布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点审查是否存在:
- 限定购买指定产品
- 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
- 实行差别化待遇
- 限制跨区域投标等情形
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招标文件,可能面临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建议招标人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审查,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进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