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微利企业的量化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到不同行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有所差异:工业企业(含制造业)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批发业从业人数不超过 2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零售业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银行在审核时,需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核实数据,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 万元,即使其他指标符合,也不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续贷政策支持,原贷款为正常类且满足 “依法合规经营” 等条件的,续期贷款可归为正常类,且银行需在信贷系统中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加强监测。此外,小型微利企业在申请信用贷款时,可享受更高的授信额度(通常不超过年销售额的 20%),且担保要求相对宽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