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谈结束后需立即开展以下工作:首先,整理面谈记录,如实记录借款人陈述要点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未解答的疑问(如 “存货积压的具体金额”)标注待跟进事项。其次,核实资料真实性,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负债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工商信息(如注册资本、股东变更),并扫描重要文件(如房产证、合同)留档。再次,撰写面谈备忘录,包括面谈基本情况、借款人经营与财务状况分析、风险点(如 “应收账款占比过高”)及初步建议(“建议补充提供主要客户的交易合同”)。对于小微企业,还需记录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印象(如 “经营思路清晰,但对财务数据不熟悉”)。此外,若面谈中发现重大风险(如涉及未决诉讼),需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暂停业务流程。最后,根据面谈结果列出补充资料清单,要求借款人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如 “近 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环评验收报告”),并约定下一次沟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