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在协议约定外变相额外收费,特别强调不得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即'砍头息')。这一规定直接针对近年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乱象。
违规收费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 以'服务费''手续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利息
- 强制搭售保险或其他金融产品
- 未明确告知的隐性收费项目
- 贷款发放时先行扣除部分本金
2023年某消费金融公司因违规收取'贷款管理费'被处罚200万元(银保监罚决字〔2023〕89号),该案例显示监管部门对违规收费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据统计,2023年违规收费类投诉占金融消费投诉总量的21%,仍是消费者维权的重点领域。
机构合规要求:
- 严格执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 新设收费项目需提前30日公示
- 建立收费项目审批机制
- 完善收费争议处理流程
《管理办法》特别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
- 在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信息
- 使用消费者易于理解的语言说明收费依据
- 不得通过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消费者维权建议:
-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费用部分
- 索要并保存收费凭证
- 对不明收费项目要求书面说明
- 通过12378热线等渠道投诉违规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首次将'收费透明'纳入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范畴,要求机构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告知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2023年监管检查发现,仍有15%的机构存在收费告知不充分问题,消费者需提高警惕。
科目:初级个人理财
考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