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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投诉时效期有何规定?错过期限还能维权吗?

来源:233网校 2025-12-25 10:58:18
导读:导读:本文详细解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的时效规定,阐明10日投诉期限的法律效力及特殊情况下的补救措施,帮助投标人准确把握维权时机。

招标投标投诉时效期有何规定?错过期限还能维权吗?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时效是投标人维权的关键因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明确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时效计算要点

  1. 起算点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之日
  2. 节假日不自动顺延,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3. 邮寄投诉材料的,以寄出邮戳日为提出日

逾期投诉的后果

  • 行政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 丧失通过行政程序维权的机会
  • 仍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主张权利,但举证难度增大

特殊情形处理

  1. 不可抗力导致逾期的,可提供证明申请受理
  2. 投诉人证明因被投诉人隐瞒重要事实导致逾期发现的除外
  3. 投诉后发现新证据的,可在原投诉事项范围内补充投诉

实务建议

  • 投标人应建立投标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保存开标记录等证据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时效
  • 投诉材料应包含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明确诉求

典型案例: 某项目投标人A在开标后第8日发现招标人违规接收B公司的逾期投标文件,立即准备投诉材料并于第9日送达监管部门,最终成功使B公司投标被作废。而同项目的C公司虽也发现违规,但因超过10日期限,投诉未被受理。

掌握投诉时效规定,既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也能避免因程序失当导致维权失败。投标人应当将时效要求作为投标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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