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评审过程中,价格因素与技术因素的平衡是评审工作的核心难点。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评审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具体操作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评审因素权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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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占比通常不低于60%,重点考察:
- 方案可行性(30%)
- 技术创新性(20%)
- 服务保障能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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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评分占比一般不高于40%,采用公式:
价格得分=(最低报价/评审报价)×价格权重×100
二、平衡策略
- 分段评审法:先技术评审淘汰不合格供应商,再对合格者进行价格评审
- 价格警戒线:设置最高限价和成本预警价,防止恶意低价竞争
- 技术否决条款:对关键技术指标不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典型案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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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技术最优但报价较高时:
- 可要求供应商说明价格构成
- 组织专家复核技术优势的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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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报价最低但技术评分一般时:
- 重点审查履约风险
- 可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特别提示:2023年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价格分占比不得超过技术分的1.5倍,这一规定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需特别注意。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评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