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实践中,存在三个典型操作误区需要特别注意:
1. 混淆采购方式适用范围 部分建设单位将本应公开招标的大型工程项目拆分为多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如某市安置房项目将1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拆分为20个5000平方米的框架协议采购,最终被认定为规避招标,受到行政处罚。
2. 供应商选择程序不规范 包括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足(少于3家)、评审标准不透明等问题。某医院改扩建工程框架协议采购中,因仅选择2家入围单位且未公示评审细则,遭到投标人投诉。
3. 协议执行过程失控 表现为未建立订单分配规则、未进行履约评价等。某园区开发项目中,建设单位随意指定供应商且未建立考核机制,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合规操作要点:
- 严格适用范围:仅用于需要多次重复采购且数量不确定的项目
- 规范采购程序:必须经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
-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订单轮换、价格调整、履约评价等制度
- 强化过程监督:定期审计框架协议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框架协议采购的预估金额不得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70%。二级建造师在实务操作中,应当特别注意区分框架协议采购与工程总承包、政府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的适用边界,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和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