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外业务定义
表外业务: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有可能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
2、表外业务分类
根据表外业务特征和法律关系,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
担保承诺类 |
担保类业务:指商业银行对第三方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用风险仍由银行承担的销售与购买协议等。 承诺类业务: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等。 |
代理投融资服务类 |
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按照约定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理财、代理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
中介服务类 |
中介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收付、代理代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
其他类 |
指上述业务种类之外的其他表外业务。 |
3、开展表外业务的原则
(1)管理全覆盖原则
(3)分类管理原则
(3)风险为本原则
1、加强表外业务风险治理
(1)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职责
董事会 |
对表外业务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制定表外业务的发展战略,审批重要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等。 |
监事会 |
承担表外业务的经营管理责任,负责执行董事会对表外业务的决议,制订表外业务的经营计划、政策流程、管理措施等,审批表外业务种类,组织实施。 |
高管层 |
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表外业务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
(2)业务部门职责
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各类表外业务的经营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确定业务经营管理部门承担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首要责任。
(3)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职责:未经合规审查的,不得开展该项表外业务
(4)会计部门职责:开展表外业务前,应当由会计部门根据表外业务的交易结构对相应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核算规则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反映表外业务的经济实质和风险实质。
(5)向董事会的风险报告
(6)内外部审计职责: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表外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审计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
2、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制度流程: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的,不得开展该项表外业务。
(2)限额管理
(3)授权管理: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与本行发展定位、业务规模及风险管理能力不相匹配的表外业务。
(4)审批机制
(5)关联交易
(6)压力测试
(7)内部控制
(8)会计核算
(9)统计与信息系统
表外业务风险管理要点
(1)统一授信管理
(2)明确责任边界
(3)实现风险隔离
(4)合作机构管理
(5)复杂业务审查
(6)禁止事项
(7)风险分类和缓释
1、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2、衍生产品分类
分类依据 |
内容 |
基础资产 |
利率类、汇率类、大宗商品类、信用类衍生产品。 |
交易场所 |
场内交易衍生产品和场外交易衍生产品 |
合约类型 |
才。 |
交易目的 |
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或降低自有资产或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可用于以下业务目的: (1)为管理资产负债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而使用的衍生产品; (2)为调整投资组合的利率久期,或为了对冲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而使用的衍生产品 (3)为调整银行不同币种资产负债的流动性,降低某一货币的流动性风险而使用的衍生产品。 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指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包括以自营、做市报价及代客交易为目的而开展的衍生产品交易。 可用于以下业务目的: (1)自营交易,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获取短期价差等收益,运用自有资金,根据自身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主动发起的衍生产品交易; (2)做市交易,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报价,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及相应的平盘交易; (3)代客交易,即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以及相应的平盘交易。 |
1、衍生产品准入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明确的衍生产品准入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所有衍生产品在推出前均经过妥善的风险评估及审批程序。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持有或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和再衍生产品。
2、衍生产品交易适合度评估
(1)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及复杂程度,对衍生产品进行相应分类,并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其合理性,进行动态管理;
(2)根据客户的业务性质、衍生产品交易经验等评估其成熟度,对客户进行相应分类,并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其合理性,进行动态管理。
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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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市场风险 |
所有衍生产品均应开展市场风险计量,风险计量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价值、压力测试、风险敞口、敏感度等。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应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
流动性风险 |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时,应根据相关规定管控好流动性风险。 |
合规风险 |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业务前,应充分了解当地以及主要交易对手所在国家或地区衍生交易监管合规要求,明确自身合规地位和责任,做好中央清算、强制保证金、交易报告、交易平台、交易及时证实、合格交易对手选择等合规要求的落地实施。 |
应急管理 |
应急计划应作为发起衍生产品准入审批的必要内容。 |
现场检查
①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状况和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市场风险敏感度。
②现场检查对银行风险管理的作用:发现和识别风险;保护和促进作用;反馈和建议作用;评价和指导作用。
非现场监管
①非现场监管是非现场监管人员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
②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关系:相互补充、互为依据
风险处置纠正
风险处置纠正贯穿银行监管始终,是指监管部门针对银行机构存在的不同风险和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包括:风险纠正、风险救助、市场退出。
风险监管定义
风险监管,是指通过识别银行固有的风险种类,进而对其经营管理所涉及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并按照评级标准,系统、全面、持续地评价一家银行经营管理状况的监管模式。
风险监管在实践中的作用
①通过对机构信息的收集、对业务和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程序的评估,能更好地了解机构的风险状况和管理素质,及早识别出即将形成的风险,具有前瞻性。
②通过事前对风险的有效识别,可根据每个机构的风险特点设计、检查和监管方案,更有计划性、灵活性和针对性。
③明确监管的风险导向,提高银行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关注程度,同时也提高管理层对监管的认同感,达成共识和良性互动,共同致力于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④根据风险评估判断出高风险领域,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更多地借鉴内部管理和审计结果,减少低风险业务的测试量和重复劳动,减轻检查负担,节省监管资源,提高现场工作效率。
⑤把监管重心转移到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质量的评估上,明确了监管者和银行管理层各自的职责,对银行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责任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⑥明确了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职责,使二者分工更清晰、结合更紧密。
风险监管的监管步骤
了解机构→风险评估(核心)→规划监督行为→准备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实施风险为本的现场检查→监管措施、效果评价和持续的非现场监测(风险为本监管的落脚点,制度有效性的根本所在)
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风险水平类指标 |
风险水平类指标用来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包括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指标和流动性风险指标 |
风险迁徙类指标 |
风险迁徙类指标用来衡量商业银行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和不良贷款迁徙率 |
风险抵补类指标 |
风险抵补类指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抵补风险损失的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准备金充足程度和资本充足程度三个方面 |
风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①建立银行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根据定性和定量指标确定风险水平或级别,按照风险水平及时进行预警。
②建立高风险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判断和救助体系,要建立对此类机构的判断标准,并对此类机构制定风险控制、化解方案,包括限制业务、调整管理层、扩充股本、债务重组、请求中央银行给予流动性支持等。
③建立应对支付危机的处置体系,包括停业隔离整顿、给予流动性救助、资产负债重组、关闭清算、实施市场退出等。
④建立银行类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及金融安全网,包括存款保险体系建设等。
(1)市场约束机制定义
市场约束机制是通过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其经营管理透明度,使市场参与者能够用及时、可靠的信息对银行业务及内在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奖励有效管理风险、经营效益良好的银行,惩戒风险管理不善或效率低下的银行等方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2)市场约束机制参与方及作用
监管部门 |
①制定信息披露标准和指南,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②实施惩戒,即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政策执行和有效信息披露; ③引导其他市场参与者改进做法,强化监督; ④建立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约束机制最终发挥作用。 |
公众存款人 |
公众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作用表现在存款人可以通过提取存款或把存款转入其他银行,增加银行的竞争压力。 |
股东 |
股东通过行使权利给银行经营者施加经营压力,有利于银行改善治理,实现对银行的市场约束。 |
其他债权人 |
债券持有人的市场约束作用主要是通过债券的购买和赎回,对银行的资金调度施加压力,督促银行改善经营,控制风险。 |
外部中介机构 |
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能够对银行进行客观公正的评级,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关资金安全的风险信息,引导公众选择资金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并起到市场监督作用。 |
其他参与方 |
银行员工通过举报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做法,或反映其他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实现对银行业机构的市场约束。 |
(1)定义
信息披露通常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披露的行为。
(2)目的
①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巴塞尔协议Ⅲ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均要求银行建立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市场约束作为资本监管的有效工具,起到配合监管机构、强化银行外部监督的作用。
②从银行自身角度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促使银行更为有效且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提升银行自身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
③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角度看,关于银行资本结构、风险敞口、资本充足率、对资本的内部评价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战略等信息的充分披露,提高了银行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利益相关方作出决策并保障它们的利益。
(3)制度要求
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条件下,为了达到有效银行监管的目的,监管当局必须强化信息披露监控机制,包括:
①日常监督机制。主要针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行为、特点,进行有效、稳定的信息披露监督,使其能自愿、真实、及时、准确地按照市场规则披露信息。
②惩罚机制。信息披露如果不符合要求,必要时可要求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甚至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③监管当局责任。法律赋予监管当局的责任越大,监管者的能力越强,揭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动机越强烈,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上造假的动机就越小,也越有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数据。
(4)监管要求信息披露与会计信息披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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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内容 |
披露方式 |
披露要求 |
会计信息披露 |
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
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公众新闻媒体; ②置备于公司主要营业场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查阅; 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互联网网站、本公司网站。 |
第三支柱披露要求与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并不矛盾,承认会计或其他监管规定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
监管要求信息披露 |
整体经营状况 |
可与会计信息同步披露,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单独披露 |
(5)专有信息和保密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需均衡考虑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以及保护专有及保密信息的需要。
专有信息具有下列特点:如果与竞争者共享某些关于消费者、产品或系统的信息,会导致银行在这些产品和系统的投资效益下降,进而削弱其竞争地位。
(1)外部审计的作用
①发现银行管理的缺陷。
②引导投资者、公众对银行经营水平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判断。
③对银行产生约束作用。
(2)外部审计的内容
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银行监管者可以视检查人员资源状况,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外部审计师对商业银行实施检查,并达到以下目的:
①评估其从商业银行收到报告的准确性;
②评价商业银行总体经营情况;
③评价商业银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④评价银行各项资产组合的质量和准备金的充足程度;
⑤评价管理层的能力;
⑥评价商业银行会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程度;
⑦商业银行遵守有关合规经营的情况;
⑧其他历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3)外部审计与信息披露的关系
①外部审计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②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4)外部审计与监督检查的关系
①通常情况下,银行监管侧重于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的分析和评价; 外部审计则侧重于财务报表审计,关注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
②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都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
③外部审计报告是银行监管的重要资料,银行监管政策、相关标准和准则也是实施外部审计所依据和关注的重点。同时,在一定条件下,监管部门通过要求、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实现对银行业务和经营管理信息的检查。二者互相配合并形成合力,既能促进银行机构完善管理,也能促进监管部门完善监管,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④外部审计和监管意见共同成为市场主体关注、评价、选择银行的重要依据。
市场约束机制定义:
市场约束机制是通过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其经营管理透明度,使市场参与者能够用及时、可靠的信息对银行业务及内在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奖励有效管理风险、经营效益良好的银行,惩戒风险管理不善或效率低下的银行等方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