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现金清收准备
债权维护 |
资产保全人员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维护债权: ①妥善保管能够证明主债权和担保债权客观存在的档案材料,例如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②确保主债权和担保权利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主要是确保不超过诉讼时效、保证责任期间,确保不超过生效判决的申请执行期限; ③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 向人民法院中请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双方没有约定的,从借款企业偿还借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债权银行应当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财产清查 |
清查债务人可供偿还债务的财产,对于清收效果影响很大。 |
(2)常规清收
常规清收包括直接迫偿、协商处置抵(质)押物、委托第三方清收等方式。
常规清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分析债务人拖欠贷款的真正原因,判断债务人短期和中长期的清偿能力;
②利用政府和主管机关向债务人施加压力;
③要从债务人今后发展需要银行支持的角度,引导债务人自愿还款;
④要将依法收贷作为常规清收的后盾。
(3)依法收贷
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判决。银行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财产保全 |
作用: ①防止债务人的财产被隐匿、转移或者毁损灭失,保障日后执行顺利进行; ②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影响债务人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迫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 分类: 诉前财产保全:指债权银行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因而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中财产保全:指可能因债务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债权银行的申请裁定或者在必要时不经申请自行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申请支付令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电请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为2年 |
申请债务人破产 |
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而且经营亏损的趋势无法逆转时,应当果断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 |

(1)重组的概念和条件
贷款重组是指借款企业由于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还款困难、银行在充分评估贷款风险并与借款企业协商的基础上,修改或重新制订贷款偿还方案,调整贷款合同条款,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的行为。
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包括以下情形:
(1)本金、利息或收益已经逾期;
(2)虽然本金、利息或收益尚未逾期,但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预计现金流不足以履行合同,债务有可能逾期;
(3)债务人的债务已经被分为不良;
(4)债务人无法在其他银行以市场公允价格融资;
(5)债务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存在退市风险,或处于退市过程中,或已经退市,且对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6)商业银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同时其他贷款条件没有因此明显恶化的,可考虑办理债务重组:
①通过债务重组,借款企业能够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
②通过债务重组,能够弥补贷款法律手续方面的重大缺陷;
③通过债务重组,能够追加或者完善担保条件;
④通过债务重组,能够使银行债务先行得到部分偿还;
⑤通过债务重组,可以在其他方面减少银行风险。
(2)贷款重组的方式
变更担保条件 |
如:①将抵押或质押转为保证;②将保证转换为抵押或质押,或变更保证人;③直接减轻或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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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还款期限 |
根据企业偿债能力制定合理的还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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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率 |
将逾期利率调整为相应档次的正常利率或下浮,从而减轻企业的付息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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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企业变更 |
借款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情形时,银行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债务转移到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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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为资本 |
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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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
条件和范围 |
条件:①债务人因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关停倒闭、宣告破产,经合法清算后,依照有权部门判决、裁定以其合法资产抵偿银行贷款本息的; ②债务人故意“悬空”贷款、逃避还贷责任,债务人改制,债务人关闭、停产,债务人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等其他情况出现时,银行不实施以资抵债信贷资产将遭受损失的; ③债务人贷款到期,确无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以事先抵押 或质押给银行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的。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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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债资产范围 |
不可抵债资产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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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借款人的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 ②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 ③无形资产:专利权、著作权、期权等。 ④有价证券:股票和债券等。 ⑤其他有效资产 |
①抵债资产本身发生的各种欠缴税费,接近、等于或超过该财产价值的; ②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 ③资产已经先于银行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的; ④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资产; ⑤债务人公益性质的职工住宅等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 ⑥其他无法变现或短期难以变现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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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的接收 |
商业银行在取得抵(质)押品及其他以物抵贷财务,要按一下原则确定其价值: ①借、贷双方的协商议定价值 ②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评估部门评估确认的价值 ③法院裁决确定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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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管理 |
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合理定价、妥善保管、及时处置原则。 抵债资产的保管:上收保管、就地保管、委托保管。 抵债资产的处置: ①不动产和股权:自取得日起2年内予以处置 ②除股权外的其他权利:应在其有效期内尽快处置,最长不得超过自取得日起2年。 ③动产:应自取得日起1年内予以处置。 考核:抵债资产年处置率=一年内已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列账的计价价值)/一年内待处理的抵债资产总价(列账的计价价值)×100% 抵债资产变现率=已处理的抵债资产变现价值/已处理抵债资产总价(原列账的计价价值)×100% |
(3)司法型贷款重组
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务人、债务人股东或债权人等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调整债务偿还安排,尽量挽救债务人,避免债务人破产以后对债权人、股东和雇员等人,尤其是对债务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信贷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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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信贷档案 |
二级信贷档案 |
含义 |
主要是指信贷抵(质)押契证和有价证券及押品契证资料收据和信贷结清通知书。 |
主要指法律文件和贷前审批及贷后管理的有关文件。 |
管理 |
①保管。一级信贷档案是信贷的重要物权凭证,在存放保管时视同现金管理。 ②交接。一级信贷档案由业务经办部门接收后,填制押品契证资料收据一式三联,押品保管员、借款企业、业务经办人员三方各存一联。 ③借阅。一级信贷档案存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借阅。如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借阅一级信贷档案的,必须提交申请书,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④结清、退还。借款企业、业务经办人员和押品保管员三方共同办理押品的退还手续。 |
①保管。二级信贷档案应按规定整理成卷,交信贷档案员管理。 ②交接。业务经办人员应在单笔信贷(贷款)合同签订后将前期文件整理入卷,形成信贷文件卷,经信贷档案员逐件核实后,移交管理。 ③借阅。二级信贷档案内保存的法律文件、资料,除审计部门确需查阅或进行法律诉讼的情况下,不办理借阅手续,如借阅已归档的二级信贷档案时,须经有关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填写借阅申请表,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④结清。已结清贷款的信贷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管部门由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1)贷款发放的原则
①计划、比例放款原则
②进度放款原则
③资本金足额原则
(2)贷款发放的条件
贷款类文件 |
①借贷双方已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 ②银行之间已正式签署的贷款协议(多用于银团贷款)。 |
借款人及保证人文件 |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成立批复; ②公司章程; ③全体董事的名单及全体董事的签字样本; ④就同意签署并履行相关协议而出具的董事会决议; ⑤就授权有关人士签署相关协议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有关人土的签字样本(包括保证人); ⑥其他必要文件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 |
与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 |
①合营合同;②建设合同或建造合同;③技术许可合同;④商标和商业名称许可合同;⑤培训和实施支持合同;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⑦其他必要文件合同。 |
担保类文件 |
①抵(质)押协议;②保证协议;③保险权益转让相关协议或文件;④其他必要文件。 |
与登记、批准、备案、印花税有关的文件 |
①借款人所属国家主管部门就担保文件出具的同意借款人提供该担保的文件; ②海关部门就同意抵押协议项下进口设备抵押出具的批复文件; ③房地产登记部门就抵押协议项下房地产抵押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及其他权利证明; ④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就抵押协议项下机器设备抵押显示的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⑤车辆管理部门就抵押协议项下车辆抵押颁发的车辆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⑥已缴纳印花税的缴付凭证; ⑦贷款备案证明。 |
其他类文件 |
①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开工批复; ②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 ③贷款项目(概)预算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 ④对建设项目的投保证明; ⑤股东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持函; 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注册资本占用情况证明; ⑦法律意见书; ⑧财务报表; ⑨其他的批文、许可或授权、委托、费用函件等。 |
除首次放款外,以后的每次放款无须重复提交许多证明文件和批准文件等,通常只须提交以下文件:①提款申请书;②借款凭证;③银行认可的工程进度报告和成本未超支的证明;④贷款用途证明文件;⑤其他贷款协议规定的文件。 |
(3)贷款发放审查
贷款合同审查 |
借款合同: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被保证的贷款数额;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抵押贷款的种类和数额;借款人履行贷款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及抵押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质押担保的贷款数额;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质物生效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提款金额及期限审查 |
①应审查确认拟提款金额是否在合同可提款金额内; ②长期贷款项目中,通常会包括提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应审查借款人是否在规定的提款期内提款,除非是借贷双方统一延长,否则提款期过后无效,未提足的贷款不能再提。 |
用款申请材料检查 |
①审查和监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提款进度。 ②审核借款凭证。 ③变更提款计划及承担费的收取。 |
账户审查 |
银行应审查有关的提款账户、还本付息账户或其他专用账户是否已经开立、账户性质是否已经明确,避免出现贷款使用混乱或被挪作他用。 |
提款申请书审查 |
银行应当对提款申请书中写明的提款日期、提款金额、划款途径等要素进行核查,确保提款手续正确无误。 |
(4)放款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 |
注意事项 |
①借款人按合同要求提交提款申请和其他有关资料; ②银行受理借款人提款申请书; ③贷款发放审查; ④有关用款审批资料按内部审批流程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 ⑤按账务处理部门的要求提交审批及相关用款凭证办理提款手续; ⑥所提贷款款项入账后,向账务处理部门索取有关凭证,入档案卷保存; ⑦建立台账并在提款当日记录。 |
①借款人是否已办理开户手续; ②提款日期、金额及贷款用途是否与合同一致; ③是否按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的要求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并发送; ④外汇贷款及境外融资转贷款等是否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报送数据。 |
(5)停止发放贷款的情况
挪用贷款情况 |
①挪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并购贷款除外); ②挪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③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挪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 ④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⑤借款企业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 |
其他违约情况 |
①未按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 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使用贷款进行非法经营 |
违约后处理 |
①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②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 ③宣布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根据合同约定立即从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款用于偿还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所欠全部债务; ④宣布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的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 |

(1)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含义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在确认借款人满足贷款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后,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明确受托支付的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①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②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③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商业银行确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单笔受托支付金额标准上限不得超过 1000 万元。
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对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3)受托支付的操作要点
①明确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要求
②明确支付审核要求
③完善操作流程
④合规使用放款专户

贷款合同的签订
填写合同 |
①合同文本应该使用统一的格式,对单笔贷款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中约定; ②合同填写必须做到标准、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③需要填写空白栏且空白栏后有备选项的,在横线上填好选定的内容后,对未选的内容应加横线表示删除;合同条款有空白栏,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内容的,应加盖“此栏空白”字样的印章; ④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划款方式等条款要与贷款最终审批意见—致。 |
审核合同 |
①合同复核人员负责根据审批意见复核合同文本及附件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 ②合同文本复核人员应就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合同填写人员沟通,并建立复核记录,交由合同填写人员签字确认。 |
签订合同 |
①在签订(预签)有关合同文本前,贷款人应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告知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合同签约方关于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还款方式以及还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 ②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面核实签约人身份证明之后由签约人当场签字;如果签约人委托他人代替签字,签字人必须提交委托人委托其签字并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借款人、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书商授权文件。 ③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应要求抵押物共有人在相关合同文本上签字。 ④借款人、担保人等签字后,合同办理人员应将有关合同文本、有效贷款审批批复和合同文本复核记录等材料送交银行有权签字人审查,有权签字人审查通过后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按个人签字笔迹制作的个人名章,之后按照用印管理规定加盖银行贷款合同专用章。 ⑤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合同公证。 |

资金结构分析
资金结构:指借款人的全部资金中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所占的比重及相互关系。
借款人资金来源:借入资金(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
最佳资金结构:指企业权益资本净利润最高,企业价值最大而综合资本成本最低时的资金结构。
分析资金结构是否合理时应关注的内容:整体杠杆水平、期限错配程度、异常资金结构。

①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产权比率和权益乘数 |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权益乘数=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
长期资本负债率 |
长期资本负债率=非流动负债/长期资本×100% 长期资本=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 |
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 |
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负债总额/有形净资产×100% 有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 |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利息费用 |
现金债务总额比 |
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债务总额 |
总债务与EBITDA比率
EBITDA =息税前利润+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总债务与EBITDA 比率=负债总额/EBITDA
②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1/(1-营运资本/流动负债) |
速动比率 |
速度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 |
现金比率 |
现金比率=现金类资产/流动负债 现金类资产=速动资产-应收账款 |
现金流量比率 |
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

(1)客户财务分析的含义
财务分析以客户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研究评价客户的财务过程和结果,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和偿债能力,并由此预测客户的发展变化趋势,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2)客户财务分析的内容
财务分析侧重的内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本结构、净现金流量等。
盈利能力——借款人获取利润的能力。盈利是借款人偿还债务的重要资金来源,盈利能力越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越有保障,债权的风险越小。
营运能力——指借款人经营中各项资产周转速度所反映出来的借款人资产运用效率,它不仅能反映借款人的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配置组合能力,而且也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资金结构——是指借款人全部资金来源中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所占的比重和相互间的比例关系,通过分析借款人的资金结构,可以准确计算负债在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进而判断出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强弱。
(3)财务报表分析的资料
①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有关附表。
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③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
④其他资料: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4)财务分析的方法
①比较分析法
按比较对象 |
横向比较:比较对象是可比企业或所在行业同期财务指标,该方法可以揭示企业相比同业的财务指标差异 纵向比较:也称“趋势分析”,比较对象是本企业往期财务指标,该方法可以揭示客户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 |
按用于比较的财务指标 |
总量比较:直接比较财务报表中的某一科目,用于比较不同客户或同一客户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 结构比较:以财务报表中的某一总体指标为基础,计算其中各构成项目占总体指标的百分比,然后比较不同客户的比率差异或统一客户不同时期各项目所占百分比的增减变动趋势。 比率比较:通过计算同一张财务报表的不同项目之间,不同类别科目的比率,或计算两张不同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有关科目的比率,然后比较不同客户的比率差异或统一客户不同时期比率增减变动趋势,以评价客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好坏,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
②因素分析法
将所要分析的某项财务指标分解为若干项驱动因素,通过各因素实际值对计划值或上期值的依次替代,定量确定各驱动因素对该指标影响程度的方法。
(5)财务分析的信贷应用
①财务报告提供了相对客观、量化的资料
②企业信贷风险与财务报告情况密切相关
(6)财务分析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财务分析有自身的局限性。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对客户进行的分析,而财务报表只是对企业的会计描述,信息并不全面,因此财务分析的结论需要经营分析等进行补充。
②进行财务分析时要会利用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或因素分析,不能脱离企业的经营实际。

资产负债表的构成
资产的组成 |
流动资产:指一年内或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 非流动资产:借款人在一年内不能变现的那部分资产称为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性资产等。 |
负债的组成 |
流动负债: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付给他人的资金,是借款人承担的应在一年或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指借款人为增添设备、购置房地产等扩大经营规模的活动通过举债或发行债券而筹集的资金。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
所有者权益的组成 |
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另一部分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

(1)外部因素分析
影响行业风险的外部因素,通常包含行业成熟度、行业内竞争程度、替代品潜在威胁、成本结构、经济周期(行业周期)、行业进入壁垒、行业政策法规等。
①行业成熟度
销售 |
利润 |
现金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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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阶段 |
由于价格比较高,销售量很小 |
销售量低成本相对很高,利润为负值 |
低销售,高投资和快速的资本成长需求造成现金流也为负值 |
成长阶段 |
产品价格下降的同时产品质量却取得了明显提高,销售大幅增长。 |
由于销售大幅提高、规模经济的效应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利润转变为正值 |
销售快速增长,现金需求增加,因此这一阶段的现金流通常仍然为负,主要依靠筹资现金流入满足投资及经营现金需求。 |
成熟阶段 |
产品价格继续下跌,销售额增长速度开始放缓 |
由于销售的持续上升加上成本控制,这一阶段利润达到最大化 |
资产增长放缓,营业利润创造连续而稳定的现金增值,现金流最终变为正值 |
衰退阶段 |
通常以较为平稳的速度下降,但在一些特殊行业中可能出现快速下降 |
慢慢地由正变负 |
②行业内竞争程度
影响竞争程度大小的因素包括:行业分散和行业集中;高经营杠杆增加竞争;产品差异越小,竞争程度越大;市场成长越缓慢,竞争程度越大;退出市场的成本越高,竞争程度越大;竞争程度一般在动荡期会增加;在经济周期达到谷底时,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达到最大。
③替代品潜在威胁
替代品:指来自于其他行业或者海外市场的产品。
④成本结构
指某一行业内企业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之间的比例。
固定成本 |
固定成本通常不随销售量的变化而变化,它一般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企业日常开支(水、电等)、利息、租赁费用、管理人员工资等花费。 |
变动成本 |
变动成本随着生产和销售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它一般包括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费用、广告及推广的费用、销售费用、人工成本(生产过程产生的)等。 |
经营杠杆 |
高杠杆经营: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较大比例,经营杠杆高的行业,产品平均成本随着生产量的增加迅速下降,企业成本会随着生产销售的被分配到每一个产品中去。这一现象也被称为“规模经济效益” 低杠杆经营:变动成本占较高比例,在经济恶化或者销量降低的情况下,低经营杠杆的行业可以较快和较容易地减少变动成本,以保证盈利水平。 |
⑤经济周期(行业周期)
顶峰。经济活动和产出的最高点,然而顶峰也是经济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此后经济就将进入下降阶段。
衰退。经济活动和产出放缓甚至变为负值。
谷底。经济活动的最低点。
复苏。经济活动重新开始增长。
扩张。经济活动和产量超过之前的顶峰。
⑥新进入者威胁与行业进入壁垒
新进入者是指新进入或即将进人目标行业的企业,新进入者通常会导致行业生产能力增加,瓜分存量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加剧行业竞争,降低行业利润水平。
进入壁垒是指行业内既存企业对于潜在企业和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新企业所具有的某种优势。指想进入或者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与既存企业竞争时可能遇到的种种不利因素。
⑦行业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产品标准、财政补贴、保护性关税或价格控制等。
(2)内部因素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不良率(及逾期率),行业不良贷款变化率、行业不良贷款生成率、行业风险资产比例(关注类与不良合计/资产总额)、行业到期贷款现金回收率、行业不良贷款剪刀差等。

(1)客户历史分析
成立动机 |
客户的组建往往基于以下六个方面的动:①基于人力资源;②基于技术资源;③基于客户资源;④基于行业利润率或发展前景;⑤基于产品分工;⑥基于产销分工。 |
经营范围 |
信贷人员对于客户经营范围及变化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①要注意目前客户所经营的业务是否超出了注册登记的范围,经营特种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对于超范围经营的客户应当给予足够的警觉。 ②要注意客户经营范围特别是主营业务的演变,对于频繁改变经营业务的客户应当警觉。 ③要注意客户经营的诸多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即所经营的行业之间、项目之间或产品之间是否存在产业链、产销关系或技术上的关联。 |
名称变更 |
信贷人员对于客户在其发展过程中改变名称,一定要究其原因,尤其是对于频繁改变名称的客户,更要引起警觉。 |
以往重组情况 |
重组方式:重整、改组、合并。 当客户发生重组情形时,客户或多或少会发生以下情况:股东更替、股东债权人权利变更和调整、公司章程变更、经理人员更换、经营方向改变、管理方法改变、财产处置及债务清偿安排、资产估价标准确定等。 |
(2)法人治理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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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点 |
上市客户 |
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际质量难以保证。 |
国有独资客户 |
所有者缺位;行政干预。 |
民营客户 |
民营客户的管理决策机制更多地表现为一人决策或者家族决策,其形式上的机构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决策者个人或者家族的行为与意识代表了客户管理层的素质。 |
(3)股东背景
①家庭背景。客户股东或控股股东为同一家族成员,这类客户通常风险意识较强,经营上精打细算,但也存在企业经营一言堂现象严重,发展好坏过于依赖核心管理人等问题。
②外资背景。这类客户通常管理较多资金,技术力量较强,但可能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③政府背景。客户由政府投资设立或与政府某个职能部门有着业务上的关联,这类客户通常具有政策资源上的优势,行业竞争性强,但可能存在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
④上市背景。客户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这类客户通常管理较规范,并有集团经营优势,但关联方关系复杂,关联交易较多。
(4)高管人员素质:教育背景、商业经验、修养品德、经营作风、进取精神。
(5)信誉状况
①借款人的不良记录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阅,查看客户过去有无拖欠银行贷款等事项。
②客户的对外资信还可以根据借款人在经营中有无偷税漏税,有无采用虚假报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以及有无在购销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顾客的信任等方面反映出来。

借款需求的影响因素
(1)公司借款需求分析的基础: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总体来看,借款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季节性销售增长、长期销售增长、资产运营效率下降、固定资产重置及扩张、长期投资、商业信用的减少及改变、债务重构、利润率下降等。
(3)从资产负债表看
①季节性销售增长、长期销售增长、流动资产周转率下降可能导致流动资产增加;
②商业信用的减少及改变、债务重构可能导致流动负债结构变化;
③固定资产重置及扩张、长期投资可能导致长期资产的增加;
④红利支付可能导致资本净值的减少。
(4)从利润表来看,一次性或非预期的支出、利润率的下降都可能对企业的收入支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借款需求。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借款需求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季节性销售增长、长期销售收入增长、资产效率下降、商业信用的减少和改变、利润率下降等。
(1)季节性销售增长
①具有季节性销售特点的公司将经历存货和应收账款等资产的季节性增长,存货增长通常会出现在销售旺季期间或之前,而应收账款增加则主要是由销售增长引起的。
②一般而言,销售收入和资产的季节性波动会导致应付账款与应计费用两类负债的季节性波动。
③季节性资产增加的三个主要融资渠道:季节性商业负债增加(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内部融资(来自公司内部的现金和有价证券);银行贷款。
(2)长期销售收入增长
资产增长的模式 |
银行判断公司长期销售收入增长是否产生借款需求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判断持续的销售增长率是否足够高; ②确定是否存在以下三种情况: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经营现金流不足以满足营运资本投资和资本支出的增长;资产效率相对稳定,表明资产增长是由销售收入增加而不是效率的下降引起的。 |
可持续增长率的计算 |
可持续增长率的假设条件: ①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将维持当前水平; ②公司的销售净利率将维持当前水平,并且可以涵盖负债的利息; ③公司保持持续不变的红利发放政策; ④公司的财务杠杆不变; ⑤公司未增发股票,增加负债是其唯一的外部融资来源。 一个公司的可持续增长率取决于以下四个变量: ①利润率∶利润率越高,销售增长越快; ②留存利润:用于分红的利润越少,销售增长越快; ③资产使用效率:效率越高,销售增长越快; ④财务杠杆:财务杠杆越高,销售增长越快。 可持续增长率的计算:可持续增长率=资本回报率×留存比率/[1-(资本回报率×留存比率)] |

(1)产生原因分析
固定资产的重置 |
原因:主要是设备自然老化和技术更新 银行通过评估以下几方面来达到预测需求的目的: ①公司的经营周期,资本投资周期,设备的使用年限和目前状况; ②影响固定资产重置的技术变化率。 固定资产使用率=累计折旧/总折旧固定资产×100%【评估重置固定资产的潜在需求】 固定资产使用率的不足:①该比率中的固定资产价值代表了一个公司的整个固定资产基础。而固定资产基础可能相对较新,但个别资产可能仍需要重置。 ②折旧并不意味着用光,因为折旧仅仅是一种会计学上的概念,它使随时间消耗的资产成本与预期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相匹配。就公司而言,使用完全折旧但未报废的机械设备是很正常的。 ③为了提高生产力,公司可能在设备完全折旧之前就重置资产。 ④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会因折旧会计政策的变化和经营租赁的使用而被错误理解。 固定资产剩余寿命=净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支出【衡量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平均寿命】 |
固定资产扩张 |
影响固定资产使用率和剩余寿命的因素,同样会对固定资产扩张产生影响。 通过分析销售和净固定资产的发展趋势,银行可以初步了解公司的未来发展计划和设备扩张需求之间的关系。如果销售收入/净固定资产比率较高或不断增长,增说明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较高。然而,超过一定比率以后,生产能力和销售增长就变得相当困难了,此时销售增长所要求的固定资产扩张便可以成为企业借款的合理原因。 |
(2)融资期限结构安排
从当前商业银行公司信贷实践看,用于购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用于厂房、办公楼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0~15年,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期限可以达到20 ~30年,轨道交通项目甚至可以更长。

(1)现场调研——贷前调查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在一般情况下必须采用的方法。
调查方式 |
调查对象 |
侧重点 |
现场会谈 |
尽可能多的、不同层次的成员。包括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市场部门、生产部门及销售部门的主管。 |
了解其关于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的思路、企业内部的管理情况,从而获取对借款人及其高层管理人员的感性认识。 |
实地考察 |
客户的生产经营场所,观察公司的厂房、库存、用水量、用电量、设备或生产流水线。 |
调查公司的生产设备运转情况、实际生产能力、产品结构情况、订单、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固定资产维护情况、周围环境状况等。 |
(2)非现场调查
①搜寻调查:各种媒介物如杂志、书籍、期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②委托调查:通过中介机构或银行自身网络开展调查。
③其他方法:业务人员可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或个人获取有价值信息,还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机关、公安部门等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面谈访问
面谈准备 |
拟定详细的面谈工作提纲。提纲内容包括客户总体情况、客户信贷需求、拟向客户推介的信贷产品等。 |
面谈内容 |
调查人员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信用“5C”标准原则获取客户相关信息。 (1)面谈中须了解的信息 ①客户的公司状况:历史沿革、股东背景与控股股东情况、管理团队、资本构成、组织架构、产品情况、所在行业情况、所在区域经济状况,经营现状等; ②客户的贷款需求状况:贷款目的、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条件等; ③客户的还贷能力:主营业务状况、现金流量构成、经济效益、还款资金来源、保证人的经济实力等; ④抵押品的可接受性:抵押品种类、权属、价值、变现难易程度等; ⑤客户与银行关系:客户与本行及他行的业务往来状况、信用履约记录等。 (2)面谈结束时的注意事项 ①如客户的贷款申请可以考虑(但还不确定是否受理),调查人员应当向客户获取进一步的信息资料,并准备后续调查工作,注意不得超越权限作出有关承诺。 ②如客户的贷款申请不予考虑,调查人员应留有余地地表明银行立场,向客户耐心解释原因,并建议其他融资渠道,或寻找其他业务合作机会。 |

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
(1)概念: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2)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
(3)银团贷款牵头行
①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
②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50%。
③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
(4)银团代理行
①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②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他银行担任。
③借款人的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