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临边、洞口 坑、沟、槽、操作平台等部位 攀登、悬空、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人的坠落易造成坠落伤害, 物的坠落易造成物体打击,应针对不同部位和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 临边作业防坠落措施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三宝、四口、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2) 洞口作业防坠落措施。
①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②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③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④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3) 攀登作业防坠落措施
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①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②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③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④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4) 悬空作业防坠落措施悬空作业安全设备、设施本身应满足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①悬空作业所使用的吊篮、平台、脚手板及索具等应经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才可使用;
②搭设脚手架进行操作时,脚手架应牢固,外侧应设安全网;
③ 悬空作业(安装拆除模板、吊装等) ,施工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④ 悬空作业的立足处的设置应牢固,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装置和设施,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⑤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 交叉作业
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交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并保证措施有效:
①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高空作业坠落半径应按规范要求确定。安全防护棚和警戒隔离区范围的设置应视上层作业高度确定,并应大于坠落半径。
②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应设置警戒隔离区,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
2) 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物体打击主要是高处坠落物或地面物体坠落至基坑、槽造成的伤害事故,针对性技术措施包括防落物措施、防飞溅物伤人措施和防护措施三方面。
3) 防坍塌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 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 倒塌等。倾覆是指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滑模、接料平台、移动操作台等机械设备在安拆、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
4) 防机械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机械伤害预防(不包含机械本体安全技术可靠性) 铁律归纳为“十二条”。
“四必有”: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四不修”:带电不修、带压不修、高温过冷不修、无专用工具不修;
“四停用”:无联锁防护停用、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无岗前培训停用、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
5) 防触电和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 防触电技术措施
① 按规范设置配供电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TN-S系统,现场用电必须使用便桥标准闸箱,执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工作接零与保护接地不允许混接。现场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照明要和动力照明分开,现场移动式灯具采用便桥防水灯具,设备外皮做好保护接地,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 生活区民工住宿达不到标准的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在整改过程中必须两人进行,应关闭上级开关方可作业,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现场不得带电作业并做好记录等。
②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遭受触电危险,而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等与接地体之间所作的良好的连接。采用保护接地,仅能减轻触电的危险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证人身安全。
③ 保护接零。为防止人身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④ 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地作金属连接,称为工作 接地。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接地。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⑤ 装设漏电保护器。
(2) 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技术要求
1) 防护栏杆
(1)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 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 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
2) 操作平台
(1) 应通过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方案,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2) 架体结构应采用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脚手架标准的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材质和承载力要求,并应平整满铺及可靠固定。
(3) 操作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4) 应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超高堆放。
(5) 操作平台使用中应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应由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防护棚与警示标志
(1)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
坠落半径(R) 分别为:
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2) 内(外)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 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
(3) 木工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上方有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调杆回转范围之内,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4) 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
(5)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6) 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7) 配电箱应有单独的工作防护棚,禁止非操作人员出入。
4) 施工安全网
(1) 施工安全网的选用。
②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目。
③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2) 施工安全网的搭设
①安全网搭设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
②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③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mm。
5) 安全带
安全带可分为围杆作业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和坠落悬挂式安全带。
性能要求如下:
(1) 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2) 模拟坠落时,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3) 安全带冲击作用力峰值应小于或等于6kN。
(4) 安全带应标明伸展长度,且伸展长度应小于或等于永久标识中明示的数值。
(5)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6)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7)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8) 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安全带还应满足附加性能要求,这些性能包括:救援性能、阻燃性能、防静电性能、耐化学品性能、安全带金属零部件耐腐蚀性能等。
6) 安全帽
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由帽壳、帽衬、下颊带和后箍组成。帽壳呈半球形,坚固、光滑并有一定弹性,打击物的冲击和穿刺动能主要由帽壳承受。帽壳和帽衬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可缓冲、分散瞬时冲击力,从而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直接伤害。
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的要求包括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电绝缘性、阻燃性、耐温性能等。
(2)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重点】
①施工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②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员、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等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③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④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是必须】
⑤ 应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班组和/或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班组进行书面交底;
⑥ 应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并归档。
(3)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①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② 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③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④ 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⑤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⑥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1.施工安全事故报告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1) 事故单位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民报民);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记忆技巧:多上报一级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 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施工安全事故调查
1) 分级调查与组织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
重大事故:省人民政府;较大事故:市人民政府;
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
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提级调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 ,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2) 调查时限和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3.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1) 政府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 依法处理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对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范围: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包括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包括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 验收要求。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程序
(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会后,应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自行修改完善) 、修改后通过(修改内容须告知专家)或者不通过的(重新组织论证)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3)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施工成本分析的内容和步骤
1)成本分析的依据
施工成本分析的主要依据是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所提供的资料。
(1)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主要是价值核算。
(2)由于会计记录具有连续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所以它是施工成本分析的重要依据。
2.业务核算(最广)
(1)业务核算的范围比会计、统计核算要广。会计和统计核算一般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而业务核算不但可以核算已经完成的项目,而且可以对尚未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
(2)它的特点是对个别的经济业务进行单项核算。
(3)业务核算的目的,在于迅速取得资料,以便在经济活动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统计核算(所有的统计都是为了发现规律、预测)
(1)统计核算是利用会计核算资料和业务核算资料,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客观现状的大量数据,按统计方法加以系统整理,以发现其规律性。
(2)它的计量尺度比会计宽,可以用货币计算,也可以用实物或劳动量计量。
(3)它不仅能提供绝对数指标,还能提供相对数和平均数指标,可以计算当前的实际水平,还可以确定变动速度以预测发展的趋势。
三、成本分析的步骤【重点】
1.选择成本分析方法;
2. 收集成本信息;
3. 进行成本数据处理;
4. 分析成本形成原因;
5. 确定成本结果。
2. 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
1)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
【记忆】成本基本方法 “比因比差”
(1)比较法
①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目标完成)。
②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对比(提高程度)。
③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可以反映本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管理水平与行业的平均及先进水平的差距,进而采取措施提高本项目管理水平)。
(2)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又称连环置换法,可用来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在分析时,假定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发生了变化,而其他因素则不变,然后逐个替换,分别比较其计算结果,以确定各个因素的变化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计算步骤与原则:先实物量,后价值量;先绝对值,后相对值。
因素分析法一般计算过程
(3)差额计算法
差额计算法是因素分析法的一种简化形式。
差额计算法≈ 按照因素分析法计算
(4)比率法
①相关比率法
两个性质不同且相关的指标对比,求出比率,如:产值工资率。
②构成比率法
可以考察成本总量的构成情况及各成本项目占总成本的比重,同时也可看出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和降低成本的比例关系,从而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
②动态比率法
是将同类指标不同时期的数据对比,求出比率,以分析该项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通常采用基期指数和环比指数两种方法)。
2)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
① 是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基础。
② 分析对象为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
③ 分析的方法是: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分别计算实际偏差和目标偏差。
分析的资料来源是:预算成本来自投标报价;目标成本来自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来自施工任务单的实际工程量、 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
由于施工项目包括很多分部分项工程,无法也没有必要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进行成本分析。特别是一些工程量小、成本费用少的零星工程。但是,对于那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成本分析,而且要做到从开工到竣工进行系统的成本分析。
(2)月(季)度成本分析(是定期的、经常性的中间成本分析)
例如:发现人工费等项目大幅度超支,则对收支配比关系进行研究采取措施。如果是属于规定的“政策性”亏损,则应从控制支出着手,把超支额度压缩到最低。
(3)年度成本分析年度成本分析的内容,除了月(季)度成本分析的六个方面以外,重点是针对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以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
(4)竣工成本的综合分析
① 竣工成本分析;
②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
③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
3)成本项目分析方法
1.施工成本过程控制方法
1) 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将作业用工及零星用工按定额工日的一定比例综合确定用工数量与单价,通过专业作业分包合同进行控制。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耗用人工工日,是控制人工费支出的主要手段。
2) 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费控制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
(1) 材料用量的控制通过定额控制、指标控制、计量控制、包干控制等手段,具体方法如下。
①定额控制。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以消耗定额为依据,实行限额领料制度。
②指标控制。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根据以往项目的实际耗用情况,结合具体施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领用材料指标。
③计量控制。准确做好材料物资的收发计量检查和投料计量检查。
④包干控制。对部分小型及零星材料(如钢钉、钢丝等)根据工程量计算出所需材料量,将其折算成费用,由作业者包干使用。
(2)材料价格的控制。
材料价格主要由材料采购部门控制(不是项目经理控制)。主要是通过掌握市场信息,应用招标和询价等方式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
3)施工机具使用费的控制
施工机具使用费主要由台班数量和台班单价两方面决定。
(1)台班数量(不要停)
① 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加强内部调配,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② 保证施工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安排好生产工序的衔接,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③ 提高机械设备单位时间的生产效率和利用率。
④ 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设备闲置和浪费,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
(2)台班单价(不要坏)
① 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② 加强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③ 加强配件的管理。
④ 降低材料成本。
4)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
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分包价格的控制。对分包费用的控制,主要是做好分包工程的询价、订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建立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
2. 成本动态监控方法
1)挣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
(1)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
某一时刻已经完成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费用总额。由于发包人正是根据此值为施工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费用,也就是施工承包单位获得(挣得)的金额,故称为赢得值或挣值。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Σ(已完工程量×预算单价)
(2)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
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在某一时刻应完成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费用总额。除非合同有变更,否则,拟完工程预算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不变。
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Σ(计划工程量×预算单价)
(3)已完工程实际费用 (ACWP)
是指截至某一时刻,已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实际所花费的费用。
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Σ(已完成工程量×实际单价)
2)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1)费用偏差(C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已完工作 × 预算费用- 已完工作 × 实际费用
=已完工作 ×(预算费用-实际费用)结果:
① CV<0 时,表示超支,实际费用 > 预算费用
② CV>0 时,表示节约,实际费用 < 预算费用
② CV= 0 时,表示按预算支出
(2)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拟完工作预算费用(BCWS)
=已完工作 × 预算费用 - 计划工作 × 预算费用
=(已完工作- 计划工作)× 预算费用(SV<0时,表示延误,;
SV>0时,表示提前)结果:
① SV<0 时,表示延误,进度慢
② SV>0 时,表示提前,进度快
③ SV=0 时,表示正常,进度正常
(3)费用绩效指数(CPI)
(CPI<1时,表示超支;CPI>1时,表示节约)
(4)进度绩效指数(SPI)
(SPI<1时,表示延误;SPI>1时,表示提前)
费用(进度)偏差反映的是绝对偏差,结果很直观,有助于成本管理人员了解项目费用出现偏差的绝对数额。只能同一项目比较。
费用(进度)绩效指数反映的是相对偏差,它不受项目层次的限制,也不受项目实施时间的限制,因而在同一项目和不同项目比较中均可采用。
3) 施工成本偏差的表达方法
常用的有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1)横道图法
优点:形象、直观、准确地表达出费用的绝对偏差,而且直观地表明偏差的严重性。
缺点:但这种方法反映的信息量少,一般在项目的较高管理层应用。
(2)表格法
表格法是指将项目编号、名称、各费用参数及费用偏差数综合归纳在一张表格中,直接在表格中进行费用偏差分析。由于各偏差参数都在表中列出,使得费用管理者能够综合了解并处理这些数据。
(3)曲线法
4) 施工成本偏差原因分析
最理想的状态:三条曲线靠得很近、平稳上升,表明施工项目按预定计划进行。
如果三条曲线离散度不断增加,则可能出现较大的费用偏差。
5)施工成本纠偏措施
(1)组织措施(含管理措施)
(2)技术措施
(3) 经济措施
4. 合同措施
1.施工成本计划的类型(竞争性、指导性、实施性)
1)竞争性成本计划阶段:施工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的估算成本计划。
目的:投标中标。依据:招标文件。
性质:估算的战略成本,总体上较为粗略。
2) 指导性成本计划阶段:选派项目经理阶段。
目的:给项目经理定目标、下任务(挖坑)。
依据:合同价。
性质:确定责任成本目标。
2) 实施性成本计划阶段: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目标:落实项目经理责任目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性质:根据企业施工定额编制的施工成本计划。
2.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和程序
1)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重点】
① 合同文件;
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③ 相关设计文件;
④ 价格信息;
⑤ 相关定额;
⑥ 类似项目成本资料等。
2)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了解】
① 预测项目成本;
② 确定项目总体成本目标;
③ 编制项目总体成本计划;
④ 项目管理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根据其责任成本范围,分别确定各自成本目标,并编制相应的成本计划;
⑤ 针对成本计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⑥ 由项目管理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批相应的成本计划。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应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需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过程,通过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和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进行工、料、机消耗分析,并制定一系列节约成本的措施。
施工成本总额应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并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施工总成本目标确定后,还需通过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成本计划把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
3. 施工成本计划编制方法
1)按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2)按项目结构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在编制成本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体层面上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分项工程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避免在具体编制成本计划时,可能发生个别单位工程或工程量表中某项内容的工程量计算有较大出入,偏离原来计划成本。
3)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步骤如下:
(1)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
(2) 在时标网络计划中按时间(月或旬)编制成本支出计划。
(3) 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支出的成本额。
(4) 按各规定时间的Q,值,即可绘制S曲线。
【先进度,后资源;先各点,后累计】
3)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通过调整非关键路线上的工作开始时间,力争将实际成本支出控制在计划范围内
• 全部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和全部工作均按最迟开始时间开始的两条S曲线所组成的“香蕉图”内。
• 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可尽早获得工程进度款支付,同时也能提高工程按期竣工的保证率,但同时也会占用施工单位大量资金
1)基坑地基加固的目的
(1)基坑外加固——主要是止水,有时也可减少围护结构承受的主动土压力。
(2)基坑内加固——提升土体的强度和土体的侧向抗力,减少围护结构位移,进而保护基坑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防止坑底土体隆起破坏;防止坑底土体渗流破坏;弥补围护墙体插入深度不足等
3)常用方法与技术要点
(1)注浆法
②注浆材料有很多,其中,水泥浆是以水泥为主的浆液,适用于岩土加固,是常用的浆液。
②注浆材料有很多,其中,水泥浆是以水泥为主的浆液,适用于岩土加固,是常用的浆液。
渗透注浆指浆液以渗透渗入方式,渗入土体孔隙的注浆方式。
劈裂注浆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注浆方法,是在钻孔内施加液体压力于土体,当液体压力超过劈裂压力时土体产生水力劈裂,也就是土体突然出现裂缝,吃浆量突然增加,劈裂注浆在注浆孔附近形成网状浆脉,通过浆脉挤压土体和浆脉的骨架作用加固土体。
压密注浆指用很稠的浆液灌入事先在地基土内钻进的孔中并挤向土体,在注浆处形成浆泡,浆液的扩散靠对周围土体的压缩。
电动化学注浆:在双液注浆的基础上通直流电,孔隙水由阳极流向阴极,浆液随之填充孔隙,电渗作用扩大溶液分布半径,同时加速浆液固化。
(2)水泥土搅拌法:
①水泥土搅拌法是利用水泥作为固化剂通过特制的搅拌机械,就地将软土和固化剂(浆液或粉体)强制搅拌,使软土硬结成具有整体性、水稳性和一定强度的水泥加固土,从而提升地基土强度和增大变形模量。
根据固化剂掺入状态的不同,它可分为浆液搅拌与粉体喷射搅拌两种。前者是用浆液和地基土搅拌,后者是用粉体和地基土搅拌。可采用单轴、双轴、三轴及多轴搅拌机或连续成槽搅拌机
(3)高压喷射注浆法: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进至土层的预定位置后,以高压设备使浆液或水成为20-40MPa的高压射流从喷嘴中喷射出,冲击破坏土体,同时钻杆以一定的速度逐渐向上提升,将浆液与土粒强制搅拌混合,浆液凝固后,在土中形成一个固结体。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经营、服务人员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 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等,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保安人员
(1) 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一)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1)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当到现场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3) 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当采用不燃材料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分隔。
(4)建筑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照明,演出、放映场所不得使用明火进行表演或燃放焰火。
2.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1)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 0.5m。
(2)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3) 每日营业结束时,应当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4)在电气设备的维修、调试过程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应熟练掌握确保消防电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二)装修施工管理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或内部商户经营主体变更等原因,会存在整体、局部的改造、扩建、装修等施工作业。对于内部装修施工,应保持原有的建筑消防设计,不能擅自改变防火分隔和消防设施、降低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或减少疏散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在施工现场,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展行监督责任。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应依法取得相关施工许可,预先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相关审批施工手续,并落实下列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施工人员应接受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4)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标明配置情况,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证施工部位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5)局部施工部位确需暂停或者屏蔽使用局部消防设施的,不得影响整体消防设施的使用,同时采取人员监护或视频监控等防护措施加强防范,消防控制室或安防监控室内应能够显示视频监控画面。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1.餐饮场所
(1) 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
(2)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3)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 150 或座位数大于 75 座的餐饮场所不得使用燃气。
(4)不得在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当采用电加热设施
(5) 厨房区域应当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6)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7)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8)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厨房的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9) 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
2.其他重点部位
(1)仓储场所不得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核对物品种类和性质: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并符合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
(2展厅内布展时用于搭建和装修展台的材料均应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确需使用的少量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阻燃处理。
(3)配电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配申室工作人员应当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路正常供电。
(4)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火灾报警装置、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应保持完好有效。
(5)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柴油发电机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至少启动试验一次,确保应急情况下正常使用。
本书所指大型群众性活动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以及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特点(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规模大、临时性和协调难等特点)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火灾因素
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5)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9)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救援机构填写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测、巡查记录;
(5)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录检查的人员的姓名、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一、消防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二)农村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四)单位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五)学校消防安全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二、消防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定期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演练;到消防安全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人人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并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④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除上述培训内容外,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对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等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的概念
二、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的意义
三、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要求
四、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的原则和目标
(一)脚手架(2013、2016、2017、2018、2021)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位:m2),项目特征描述:建筑结构形式、檐口高度。
(2)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整体提升架、外装饰吊篮,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单位:m2。
(3)悬空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2、相关说明
(1)用综合脚手架时,不再使用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等单项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同一建筑物有不同的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按不同檐高编列清单项目。
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底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出口间、水箱间、瞭望塔、排烟机房等不计入檐口高度。
(3)整体提升架包括2m高的防护架体设施。
(5)脚手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工程时,不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工作内中包括上料平台的,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编码列项。
(4)满堂脚手架应按搭设方式、搭设高度、脚手架材质分别列项。满堂脚手架高度在3.6m~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5.2m以外,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6m按一个增加层乘以系数0.5计算。
(二)混凝土模板及支架(2014、2017)
1.工程量计算规则
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以立方米计量的模板及支撑(架),模板及支撑(架)包含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项目中;另一种是以平方米计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1)混凝土基础、柱、梁、墙板等主要构件模板及支架工程量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单位:m2。
1)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工程量内计算。
2)现浇框架分别按梁、板、柱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内计算。
3)柱、梁、墙、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4)构造柱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2)天沟、檐沟、电缆沟、地沟、散水、扶手、后浇带、化粪池、检查井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3)雨篷、悬挑板、阳台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不另计算。
(4)楼梯。按(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增加。
2、说明
(1)原槽浇灌的混凝土基础不计算模板工程量。
(2)若现浇混凝土梁、板支撑高度超过3.6m时,项目特征应描述支撑高度。
(三)垂直运输(2014、2018)
1.工程量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可按建筑面积计算也可以按施工工期日历天数计算。单位:m2或天。项目特征描述: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
2.相关说明
(1)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应分别编码列项。
(2)工作内容: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行走式垂直运输机械轨道的铺设、拆除、摊销。即垂直运输设备基础应计入综合单价,不单独编码列项计算工程量,但垂直运输机械的场外运输及安拆按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编码列项计算工程量。
(四)超高施工增加(2014、2018)
1.工程量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时(不包括地下室层数),可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单位:m2。
2.相关说明
其工作内容包括:①由超高引起的人工工效降低以及由于人工工效降低引起的机械降效;②高层施工用水加压水泵的安装、拆除及工作台班;③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及摊销。
(五)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工程量计算规则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使用机械设备的数量“台次”计算。项目特征描述:机械设备名称、机械设备规格型号。
2.相关说明
(1)安拆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2)进出场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六)施工排水、降水(2014、2018)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成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单位:m。
(2)排水、降水,按排、降水日历天数计算,单位:昼夜。
2.相关说明
(1)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2)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不包括本项目中。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1)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2020)
(2)夜间施工
(3)非夜间施工照明
(4)二次搬运
(5)冬雨季施工
(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从本质上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为完成工程交易而提供的一套完整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实物量清单中列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进行自主报价,只是根据不同的规范、标准或项目条件,可以有不同的项目名称设置 要求、项目特征描述方式、计量单位的选择和工程数量的计算规则 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 报价进行比较选择,最终择优选定中标人完成工程交易签订合同,并在后续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根据约定进行价款调整、支付和结算
(一)门油漆(2013)
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樘/m2。
(二)窗油漆
按设计图示数量或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樘/m2。
注:(一)(二)内容中包括“刮腻子”,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计算工程量。
(三)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2013)
包括木扶手油漆,窗帘盒油漆,封檐板、顺水板油漆,挂衣板、黑板框油漆,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油漆。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单位:m。
木扶手应区分带托板与不带托板,分别编码列项。
工作内容中包括“刮腻子”,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计算工程量。
(四)木材面油漆(2013)
(1)木护墙、木墙裙油漆,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油漆,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油漆,木方格吊顶天棚油漆,吸声板墙面、天棚面油漆,暖气罩油漆及其他木材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2)木间壁、木隔断油漆,玻璃间壁露明墙筋油漆,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
列项时当木栏杆带扶手油漆,木扶手油漆不单独列项,按木栏杆(带扶手)油漆列项。
(3)衣柜、壁柜油漆,梁柱饰面油漆,零星木装修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开面积计算,单位:m2。
(4)木地板油漆、木地板烫硬蜡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五)金属面油漆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单位:t;或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单位:m2。
(六)抹灰面油漆
(1)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2)抹灰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单位:m。
(3)满刮腻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仅适用于单独刮腻子的情况,其他凡工作内容中含刮腻子的项目,刮腻子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七)刷喷涂料(2016)
(1)墙面喷刷涂料、天棚喷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2)线条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单位:m。
(3)金属构件刷防火涂料。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单位:t;或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单位:m2。
(4)木材构件喷刷防火涂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单位:m2。
(八)裱糊。包括墙纸裱糊、织锦缎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一)墙面抹灰(2016、2020、2021)
1.工程量计算规则
墙面一般抹灰、墙面装饰抹灰、墙面勾缝、立面砂浆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飘窗凸出外墙面增加的抹灰并入外墙工程量内。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内墙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内墙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吊顶天棚抹灰,高度算至天棚底,但有吊顶天棚内墙面抹灰,抹至吊顶以上部分在综合单价考虑。
(4)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
2.相关说明:
(1)墙面抹灰中找平层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计算。
(2)墙面抹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麻刀石灰浆、石膏灰浆等按墙面一般抹灰列项;墙面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按墙面装饰抹灰列项。
(二)柱(梁)面抹灰(2020、2021)
按设计图示柱(梁)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单位:m2。
(三)零星抹灰
墙、柱(梁)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抹灰按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
(四)墙面块料面层
(1)石材墙面、碎拼石材、块料墙面。按镶贴表面积计算,单位:m2。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单位:t。
(五)柱(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单位:m2。
(六)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单位:m2。墙柱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镶贴块料面层按零星项目执行。
(七)墙饰面
(1)墙面装饰板。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单位:m2。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而积。综合了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基层铺订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2)墙面装饰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八)柱(梁)饰面
(1)柱(梁)面装饰。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综合了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在综合单价中考虑;饰面外围尺寸即饰面的表面尺寸。
(2)成品装饰柱。①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②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九)幕墙工程(2020)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2)全玻(无框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带肋全玻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2.相关说明
(1)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并入到幕墙工程量内容,包含在幕墙综合单价中;不同种材料窗应另行计算。但幕墙上的门应单独计算。
(2)幕墙钢骨架按干挂石材钢骨架另列项目。
(十)隔断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隔断、金属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2)玻璃隔断、塑料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3)成品隔断。①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②按设计间的数量以“间”计算。
2.相关说明
(1)浴厕门材质与隔断相同时,工程量并入隔断面积内;材质不同时,分别列项计算工程量。
(2)隔断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在木隔断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计算工程量。
(一)保温、隔热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保温隔热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扣除面积>0.3m2孔洞及占位面积。
(2)保温隔热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扣除面积>0.3m2柱、垛、孔洞所占面积,与天棚相连的梁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天棚工程量内。柱帽保温隔热应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保温隔热墙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0.3m2梁、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以及与墙相连的柱,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
(4)保温柱、梁。保温柱、梁适用于不与墙、天棚相连的独立柱、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1)柱按设计图示柱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保温层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梁所占面积。
2)梁按设计图示梁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保温层长度以面积计算。
(5)保温隔热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扣除面积>0.3m2柱、垛、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
2.相关说明
(3)保温隔热装饰面层,按装饰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4)仅做找平层按楼地面装饰工程"平面砂浆找平层"或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
(5)保温柱、梁适用于不与墙、天棚相连的独立柱、梁,与墙、天棚相连的柱、梁并入墙、天棚工程量内。
(二)防腐面层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防腐砼面层、防腐砂浆面层、防腐胶泥面层、玻璃钢防腐面层、聚氯乙烯板面层、块料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1)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立面防腐。扣除门、窗洞门以及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
(2)池、槽块料防腐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单位:m2。
2.相关说明
(1)防腐踢脚线,应按楼地面装饰工程“踢脚线”项目编码列项。
(三)其他防腐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隔离层(平面和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2)砌筑沥青浸渍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单位:m³。
(3)防腐涂料(平面和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同防腐面层)
2.相关说明
(2)防腐涂料需要刮腻子时,须描述刮腻子的种类及遍数,并含在综合单价中。
(一)瓦、型材屋面及其他屋面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瓦屋面、型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2)阳光板、玻璃钢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面积≤0.3㎡孔洞所占面积。
(3)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屋面防水(2014、2016、2017、2018、2019、2021)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屋面刚性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的面积。项目特征描述∶刚性层厚度、混凝土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嵌缝材料种类、钢筋规格及型号,当无钢筋,其钢筋项目特征不必描述。同时还应注意,当有钢筋时,其工作内容中包含了钢筋制作安装,即钢筋计入综合单价,不另编码列项。
(3)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
(4)屋面排(透)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屋面(廊、阳台)泄(吐)水管,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6)屋面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7)屋面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相关说明
(1)屋面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2)屋面找平层按楼地面装饰工程“平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屋面保温找坡层按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保温隔热屋面”项目编码列项。
(三)墙面防水、防潮(2018、2020)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墙面卷材防水、墙面涂膜防水、墙面砂浆防水(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墙面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墙面变形缝,若做双面,工程量乘系数2。
2.相关说明
(3)墙面砂浆防水(防潮)项目工作内容中已包含了挂钢丝网,不另行计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四)楼(地)面防水、防潮(2014、2020)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卷材、涂膜、砂浆防水(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
1)楼(地)面防水: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2)楼(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算作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按墙面防水计算。
(2)楼(地)面变形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相关说明(同上)
照明环境以及色彩环境
色彩对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色彩的生理作用主要表现在对视觉疲劳的影响。对引起眼睛疲劳而言,蓝、紫色最甚,红、橙色次之,黄绿、绿、绿蓝等色调不易引起视觉疲劳且认读速度快、准确度高。
红色色调会使人的各种器官机能兴奋和不稳定,有促使血压升高及脉搏加快的作用;而蓝色、绿色等色调则会抑制各种器官的兴奋并使机能稳定,可起到一定的降低血压及减缓脉搏的作用。
(一)燃烧性;(二)爆炸性(三)毒害性;(四)腐蚀性;(五)放射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表皮组织)进入人体和动物体内,当其在人体累积到一定量时,便会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
(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分类
民用爆炸物品包括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专用民爆物品。
1.工业炸药—关键词:炸药
乳化炸药、铵油炸药、膨化炸药、水胶炸药及其他工业炸药等。
2.起爆器材—关键词:起爆材料(雷和继爆)、传火传爆材料(导)
起爆器材分为起爆材料和传爆材料两大类,电雷管、磁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及其他雷管属起爆材料;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属于传火传爆材料。
3.专用民爆物品—其他类
(二)民用爆炸物品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
乳化炸药生产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主要来自物质危险性,如生产过程中的高温、撞击摩擦、电气和静电火花、雷电引起的危险性。乳化炸药生产原料或成品在储存和运输中存在危险因素:
(1)硝酸铵储存过程中会发生自然分解,放出热量。
(2)易燃危险品,储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事故。
(3)运输发生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法的效力层次】
①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②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③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④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⑥*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法的效力层次】
【现场管理】第十四条 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布局应当符合《粉 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单层厂房屋顶一般 应当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厂房应当为框架结构,并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泄压面积。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 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 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 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 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 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 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 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得少于30日,不超过1年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 项目安全许可的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 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①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③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一)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
(二)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1.建设单位的信任和支持是前提
建设单位的信任和支持是顺利推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的前提。首先,建设单位要有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的需求;其次,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合同,充分信任工程监理单位,全力支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尊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这是鼓舞和激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的重要条件。
2.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队伍素质是基础
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是提供优质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基础。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对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需要懂技术、会管理、善协调。如果没有集工程技术、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法规标准于一体的综合素质,不具有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能力,很难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和信任。
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是保证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模式的实施,需要相关制度和标准加以规范。对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机构而言,需要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管理和指导下,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进一步明确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工作指南,实现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项目 |
具体包括 |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国有) |
使用预算 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00+10%)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控股/主导)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的项目(国际) |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 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基础) |
能源类 交通运输类 通信类 水利类 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
【易混点辨析】
强制监理的项目 |
必须招标的项目 |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 |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如下: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与评价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是:识别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识别风险的性质,识别风险可能引起的后果。
(1) 风险识别方法。识别建设工程风险的方法有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经验数据法、风险调查法等。
1)专家调查法。专家调查法主要包括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和访谈法。2) 财务报表法。财务报表有助于确定一个特定工程可能遭受哪些损失以及在何种情况下遭受这些损失。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有关补充资料,可以识别企业当前的所有资产、负债、责任及人身损失风险。将这些报表与财务预测、预算结合起来,可以发现建设工程未来风险。
3) 流程图法。流程图是按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内在逻辑关系制成流程图,针对流程图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的风险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建设工程全过程造成的影响。
运用流程图分析,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可以明确地发现建设工程所面临的风险。但流程图分析仅着重于流程本身,而无法显示发生问题的损失值或损失发生的概率。
建设工程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1) 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指在完成建设工程风险分析与评价后,如果发现风险发生的概率很高,而且可能的损失也很大,又没有其他有效的对策来降低风险时,应采取放弃项目、放弃原有计划或改变目标等方法,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通常,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1)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工程项目;
2) 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
(2) 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个方面。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 (通常只能做到降低) 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来说,损失控制方案都应当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合规文化建设是合规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基金管理人加强合规文化建设,还应再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1)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足够重视。
(2)加强合规管理部门与业务部、监察稽核部等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良好的互动性,实现资源共享。
(3)有效落实合规考核机制。
(4)积极推行全员合规理念,加强合规文化思想教育。
(1)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公司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
(2)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原则
①合法、合规性原则
②全面性原则
③审慎性原则
④适时性原则
(1)研究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②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③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契约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④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⑤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2)投资决策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契约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②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③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④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⑤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分析等内容。
(3)基金交易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基金交易应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②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③投资指令应当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④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⑤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应当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⑥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应当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应当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应当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4)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5)应当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6)应当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包括五个方面: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
健全性指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求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指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
相互制约指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指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行为 |
通过非法手段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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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
有期徒刑或拘役 |
罚金 |
|
5年以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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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年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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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责任人同上处罚 |
√ |
(1)行为人以自己名义开户并使用的实名账户;
(2)行为人向账户转入或者从账户转出资金,并承担实际损益的他人账户;
(3)行为人通过第(1)项、第(2)项以外的方式管理、支配或者使用的他人账户;
(4)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方式对账户内资产行使交易决策权的他人账户;
(5)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交易决策权的账户。
人民法院保全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或者交易席位,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但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转让该交易席位。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专用结算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用于担保期货合约履行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结算准备金依法予以冻结、划拨。
期货公司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先行冻结、查封、执行期货公司的其他财产。
客户、自营会员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保证金、持仓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期货交易所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期货交易所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2) 期货交易所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2) 客户向期货公司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结算会员以下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非结算会员在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2) 非结算会员向结算会员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有证据证明保证金账户中有超过上述规定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部分权益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超出部分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有证据证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发生混同,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其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期货交易所向其结算会员依法收取的结算担保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证据证明结算会员在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有超过交易所要求的结算担保金数额部分的,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超出部分的资金。
(三)举证责任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的交易指令是否入市交易承担举证责任。
确认期货公司是否将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应当以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记录、期货公司通知的交易结算结果与客户交易指令记录中的品种、买卖方向是否一致,价格、交易时间是否相符为标准,指令交易数量可以作为参考。但客户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交易指令未入市交易的除外。
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
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二)承担责任的主体
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公司授权非本公司人员以本公司的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民法典》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一)管辖
人民法院一般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1)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以期货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因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由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是指:
1.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
2.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其章程、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业务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
3.期货交易所因履行职责引起的其他商事诉讼案件。
期货公司未按照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金钱给付义务,期货交易所亦未代期货公司履行,造成交易对方损失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期货交易所代期货公司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追偿。
期货交易所未代期货公司履行期货合约,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请求向期货交易所主张权利。
期货公司拒绝代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主张权利的,客户可直接起诉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国别风险管理方法(★)
(1)概念:指由于某一某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履行证券公司债务,或使证券公司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证券公司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2)分类:转移风险、主权风险、传染风险、货币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间接国别风险。
(3)管理
①董事会和高级管理的有效监控;
②完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③完善的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过程;
④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战略风险管理的方法(★)
(1)概念:指证券公司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因不适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给证券公司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风险。
(2)来源:①证券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活动;②外部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环境的变化。
(3)管理
①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战略风险管理职责;
②建立清晰的战略风险管理流程;
③采取适当的战略风险管理方法。
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方法(★)
(1)概念:由于金融体系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受到损坏,从而引发金融服务的供应大规模中断,并可能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风险。
(2)来源:内发性、关联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
(3)管理: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加强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
股票的价值
票面价值:又被称为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
账面价值: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
清算价值: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即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
1、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相关因素(★)
(1)公司经营状况(微观)
①公司治理水平与管理层质量;
②公司竞争力: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
③财务状况: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
④公司并购重组。
(2)行业与部门因素(中观)
①行业分类:《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上市公司按二级分类,分别列入19个门类及90大类 ;
②行业分析因素:行业或产业竞争结构、行业可持续性、抗外部冲击的能力、监管及税收待遇(政府关系)、劳资关系、财务与融资问题、行业估值水平;
③行业生命周期: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3)宏观经济与政策因素(宏观)
①经济增长;
②经济周期循环: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国外学者认为股价变动要比经济景气循环早4~6个月;
③货币政策;
④财政政策;
⑤市场利率;
⑥通货膨胀;
⑦国际收支状况;
⑧汇率变化。
2、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其他因素(★★)
(1)政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①战争;
②政权更迭、领袖更替等政治事件;
③政府重大经济政策的出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重要法规的颁布等;
④国际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
⑤因发生不可预料和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或不幸事件。
(2)心理因素。
(3)政策及制度因素。
(4)人为操纵因素。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不同标准,公司债券可以划分为很多种类。下文介绍几类我们要掌握的主要的公司债券。
信用公司债券 |
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
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
保证公司债券 |
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
收益公司债券 |
具有债券一般性质,但利息只有在公司盈利时才支付,余额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公司收益增加后补发。所有应付利息付清后,公司才可对股东分红。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兼有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 |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
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分为分离型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 |
可交换公司债券 |
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
可交换债券 |
可转换债券 |
发行主体 |
上市公司的股东 |
上市公司本身 |
转股的股份来源 |
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已发行股份 |
发行人本身未来将发行的新股 |
转股对公司股本影响 |
不会影响标的股票总股本的数量 |
使标的股票总股本扩大 |
我国上市公司首次融资与再融资的途径: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发展(★★)
(1)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行业兴起到2004年)
①这段时期,证券公司以经纪业务为主,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和投资银行的IPO承销业务逐步扩大。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是客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②投行业务以承揽为主。
③股票自营业务几乎没有“投决”“风险计量”和“监测”等说法。1996年中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2)第二阶段(2005~2012年)
①综合治理推动行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延伸风险管理的范围,提高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控能力。
②通过风控指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制度,确立了证券公司风险容忍度和主要业务的风控措施。
③业务创新推动行业探索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丰富风险管理体系。
④压力测试作为风险评估的补充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3)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
①《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引导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质的飞跃。
②行业自律组织引导行业建立针对重要风险类型的管理方法和机制。
③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针对风险管理薄弱业务出台的风险管理制度,使行业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能力。
(1)客户财务分析的含义
财务分析以客户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研究评价客户的财务过程和结果,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和偿债能力,并由此预测客户的发展变化趋势,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2)客户财务分析的内容
财务分析侧重的内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本结构、净现金流量等。
盈利能力——借款人获取利润的能力。盈利是借款人偿还债务的重要资金来源,盈利能力越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越有保障,债权的风险越小。
营运能力——指借款人经营中各项资产周转速度所反映出来的借款人资产运用效率,它不仅能反映借款人的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配置组合能力,而且也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资金结构——是指借款人全部资金来源中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所占的比重和相互间的比例关系,通过分析借款人的资金结构,可以准确计算负债在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重,进而判断出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强弱。
(3)财务报表分析的资料
①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有关附表。
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③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
④其他资料: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4)财务分析的方法
①比较分析法
按比较对象 |
横向比较:比较对象是可比企业或所在行业同期财务指标,该方法可以揭示企业相比同业的财务指标差异 纵向比较:也称“趋势分析”,比较对象是本企业往期财务指标,该方法可以揭示客户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 |
按用于比较的财务指标 |
总量比较:直接比较财务报表中的某一科目,用于比较不同客户或同一客户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 结构比较:以财务报表中的某一总体指标为基础,计算其中各构成项目占总体指标的百分比,然后比较不同客户的比率差异或统一客户不同时期各项目所占百分比的增减变动趋势。 比率比较:通过计算同一张财务报表的不同项目之间,不同类别科目的比率,或计算两张不同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有关科目的比率,然后比较不同客户的比率差异或统一客户不同时期比率增减变动趋势,以评价客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好坏,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
②因素分析法
将所要分析的某项财务指标分解为若干项驱动因素,通过各因素实际值对计划值或上期值的依次替代,定量确定各驱动因素对该指标影响程度的方法。
(5)财务分析的信贷应用
①财务报告提供了相对客观、量化的资料
②企业信贷风险与财务报告情况密切相关
(6)财务分析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财务分析有自身的局限性。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对客户进行的分析,而财务报表只是对企业的会计描述,信息并不全面,因此财务分析的结论需要经营分析等进行补充。
②进行财务分析时要会利用财务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或因素分析,不能脱离企业的经营实际。
(1)外部因素分析
影响行业风险的外部因素,通常包含行业成熟度、行业内竞争程度、替代品潜在威胁、成本结构、经济周期(行业周期)、行业进入壁垒、行业政策法规等。
①行业成熟度
销售 |
利润 |
现金流 |
|
启动阶段 |
由于价格比较高,销售量很小 |
销售量低成本相对很高,利润为负值 |
低销售,高投资和快速的资本成长需求造成现金流也为负值 |
成长阶段 |
产品价格下降的同时产品质量却取得了明显提高,销售大幅增长。 |
由于销售大幅提高、规模经济的效应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利润转变为正值 |
销售快速增长,现金需求增加,因此这一阶段的现金流通常仍然为负,主要依靠筹资现金流入满足投资及经营现金需求。 |
成熟阶段 |
产品价格继续下跌,销售额增长速度开始放缓 |
由于销售的持续上升加上成本控制,这一阶段利润达到最大化 |
资产增长放缓,营业利润创造连续而稳定的现金增值,现金流最终变为正值 |
衰退阶段 |
通常以较为平稳的速度下降,但在一些特殊行业中可能出现快速下降 |
慢慢地由正变负 |
②行业内竞争程度
影响竞争程度大小的因素包括:行业分散和行业集中;高经营杠杆增加竞争;产品差异越小,竞争程度越大;市场成长越缓慢,竞争程度越大;退出市场的成本越高,竞争程度越大;竞争程度一般在动荡期会增加;在经济周期达到谷底时,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达到最大。
③替代品潜在威胁
替代品:指来自于其他行业或者海外市场的产品。
④成本结构
指某一行业内企业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之间的比例。
固定成本 |
固定成本通常不随销售量的变化而变化,它一般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企业日常开支(水、电等)、利息、租赁费用、管理人员工资等花费。 |
变动成本 |
变动成本随着生产和销售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它一般包括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费用、广告及推广的费用、销售费用、人工成本(生产过程产生的)等。 |
经营杠杆 |
高杠杆经营: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较大比例,经营杠杆高的行业,产品平均成本随着生产量的增加迅速下降,企业成本会随着生产销售的被分配到每一个产品中去。这一现象也被称为“规模经济效益” 低杠杆经营:变动成本占较高比例,在经济恶化或者销量降低的情况下,低经营杠杆的行业可以较快和较容易地减少变动成本,以保证盈利水平。 |
⑤经济周期(行业周期)
顶峰。经济活动和产出的最高点,然而顶峰也是经济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此后经济就将进入下降阶段。
衰退。经济活动和产出放缓甚至变为负值。
谷底。经济活动的最低点。
复苏。经济活动重新开始增长。
扩张。经济活动和产量超过之前的顶峰。
⑥新进入者威胁与行业进入壁垒
新进入者是指新进入或即将进人目标行业的企业,新进入者通常会导致行业生产能力增加,瓜分存量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加剧行业竞争,降低行业利润水平。
进入壁垒是指行业内既存企业对于潜在企业和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新企业所具有的某种优势。指想进入或者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与既存企业竞争时可能遇到的种种不利因素。
⑦行业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产品标准、财政补贴、保护性关税或价格控制等。
(2)内部因素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不良率(及逾期率),行业不良贷款变化率、行业不良贷款生成率、行业风险资产比例(关注类与不良合计/资产总额)、行业到期贷款现金回收率、行业不良贷款剪刀差等。
(1)客户历史分析
成立动机 |
客户的组建往往基于以下六个方面的动:①基于人力资源;②基于技术资源;③基于客户资源;④基于行业利润率或发展前景;⑤基于产品分工;⑥基于产销分工。 |
经营范围 |
信贷人员对于客户经营范围及变化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①要注意目前客户所经营的业务是否超出了注册登记的范围,经营特种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对于超范围经营的客户应当给予足够的警觉。 ②要注意客户经营范围特别是主营业务的演变,对于频繁改变经营业务的客户应当警觉。 ③要注意客户经营的诸多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即所经营的行业之间、项目之间或产品之间是否存在产业链、产销关系或技术上的关联。 |
名称变更 |
信贷人员对于客户在其发展过程中改变名称,一定要究其原因,尤其是对于频繁改变名称的客户,更要引起警觉。 |
以往重组情况 |
重组方式:重整、改组、合并。 当客户发生重组情形时,客户或多或少会发生以下情况:股东更替、股东债权人权利变更和调整、公司章程变更、经理人员更换、经营方向改变、管理方法改变、财产处置及债务清偿安排、资产估价标准确定等。 |
(2)法人治理结构分析
|
关注点 |
上市客户 |
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际质量难以保证。 |
国有独资客户 |
所有者缺位;行政干预。 |
民营客户 |
民营客户的管理决策机制更多地表现为一人决策或者家族决策,其形式上的机构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决策者个人或者家族的行为与意识代表了客户管理层的素质。 |
(3)股东背景
①家庭背景。客户股东或控股股东为同一家族成员,这类客户通常风险意识较强,经营上精打细算,但也存在企业经营一言堂现象严重,发展好坏过于依赖核心管理人等问题。
②外资背景。这类客户通常管理较多资金,技术力量较强,但可能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③政府背景。客户由政府投资设立或与政府某个职能部门有着业务上的关联,这类客户通常具有政策资源上的优势,行业竞争性强,但可能存在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
④上市背景。客户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这类客户通常管理较规范,并有集团经营优势,但关联方关系复杂,关联交易较多。
(4)高管人员素质:教育背景、商业经验、修养品德、经营作风、进取精神。
(5)信誉状况
①借款人的不良记录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阅,查看客户过去有无拖欠银行贷款等事项。
②客户的对外资信还可以根据借款人在经营中有无偷税漏税,有无采用虚假报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以及有无在购销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顾客的信任等方面反映出来。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借款需求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季节性销售增长、长期销售收入增长、资产效率下降、商业信用的减少和改变、利润率下降等。
(1)季节性销售增长
①具有季节性销售特点的公司将经历存货和应收账款等资产的季节性增长,存货增长通常会出现在销售旺季期间或之前,而应收账款增加则主要是由销售增长引起的。
②一般而言,销售收入和资产的季节性波动会导致应付账款与应计费用两类负债的季节性波动。
③季节性资产增加的三个主要融资渠道:季节性商业负债增加(应付账款和应计费用);内部融资(来自公司内部的现金和有价证券);银行贷款。
(2)长期销售收入增长
资产增长的模式 |
银行判断公司长期销售收入增长是否产生借款需求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判断持续的销售增长率是否足够高; ②确定是否存在以下三种情况: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经营现金流不足以满足营运资本投资和资本支出的增长;资产效率相对稳定,表明资产增长是由销售收入增加而不是效率的下降引起的。 |
可持续增长率的计算 |
可持续增长率的假设条件: ①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将维持当前水平; ②公司的销售净利率将维持当前水平,并且可以涵盖负债的利息; ③公司保持持续不变的红利发放政策; ④公司的财务杠杆不变; ⑤公司未增发股票,增加负债是其唯一的外部融资来源。 一个公司的可持续增长率取决于以下四个变量: ①利润率∶利润率越高,销售增长越快; ②留存利润:用于分红的利润越少,销售增长越快; ③资产使用效率:效率越高,销售增长越快; ④财务杠杆:财务杠杆越高,销售增长越快。 可持续增长率的计算:可持续增长率=资本回报率×留存比率/[1-(资本回报率×留存比率)] |
(1)产生原因分析
固定资产的重置 |
原因:主要是设备自然老化和技术更新 银行通过评估以下几方面来达到预测需求的目的: ①公司的经营周期,资本投资周期,设备的使用年限和目前状况; ②影响固定资产重置的技术变化率。 固定资产使用率=累计折旧/总折旧固定资产×100%【评估重置固定资产的潜在需求】 固定资产使用率的不足:①该比率中的固定资产价值代表了一个公司的整个固定资产基础。而固定资产基础可能相对较新,但个别资产可能仍需要重置。 ②折旧并不意味着用光,因为折旧仅仅是一种会计学上的概念,它使随时间消耗的资产成本与预期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相匹配。就公司而言,使用完全折旧但未报废的机械设备是很正常的。 ③为了提高生产力,公司可能在设备完全折旧之前就重置资产。 ④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会因折旧会计政策的变化和经营租赁的使用而被错误理解。 固定资产剩余寿命=净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支出【衡量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平均寿命】 |
固定资产扩张 |
影响固定资产使用率和剩余寿命的因素,同样会对固定资产扩张产生影响。 通过分析销售和净固定资产的发展趋势,银行可以初步了解公司的未来发展计划和设备扩张需求之间的关系。如果销售收入/净固定资产比率较高或不断增长,增说明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较高。然而,超过一定比率以后,生产能力和销售增长就变得相当困难了,此时销售增长所要求的固定资产扩张便可以成为企业借款的合理原因。 |
(2)融资期限结构安排
从当前商业银行公司信贷实践看,用于购置设备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用于厂房、办公楼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0~15年,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期限可以达到20 ~30年,轨道交通项目甚至可以更长。
面谈访问
面谈准备 |
拟定详细的面谈工作提纲。提纲内容包括客户总体情况、客户信贷需求、拟向客户推介的信贷产品等。 |
面谈内容 |
调查人员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信用“5C”标准原则获取客户相关信息。 (1)面谈中须了解的信息 ①客户的公司状况:历史沿革、股东背景与控股股东情况、管理团队、资本构成、组织架构、产品情况、所在行业情况、所在区域经济状况,经营现状等; ②客户的贷款需求状况:贷款目的、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条件等; ③客户的还贷能力:主营业务状况、现金流量构成、经济效益、还款资金来源、保证人的经济实力等; ④抵押品的可接受性:抵押品种类、权属、价值、变现难易程度等; ⑤客户与银行关系:客户与本行及他行的业务往来状况、信用履约记录等。 (2)面谈结束时的注意事项 ①如客户的贷款申请可以考虑(但还不确定是否受理),调查人员应当向客户获取进一步的信息资料,并准备后续调查工作,注意不得超越权限作出有关承诺。 ②如客户的贷款申请不予考虑,调查人员应留有余地地表明银行立场,向客户耐心解释原因,并建议其他融资渠道,或寻找其他业务合作机会。 |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的支出。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区分支出性质并入工资或职工福利费中,按相应规定扣除。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 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
(2)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4)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1.最低就业年龄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未成年工是指16-18周岁的劳动者。
2.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
为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工作及延长工作时间。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将专门制定相关规定。
3.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船员条例》规定,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年满18周岁。
4.未成年工的身体检查制度
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按法定年龄招收未成年工时,应当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身体合格证明以后,才能够正式被录用。未成年工被录用后,要遵守《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劳动法》的规定: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1)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2)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3)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4)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
(5)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国家规定假期的。
(6)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7)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8)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五期保护 |
内容 |
经期保护 |
《劳动法》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即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的作业。不得安排月经期的女职工在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不得安排月经期的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孕期保护 |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五期保护 |
内容 |
产期保护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 如果孕妇早产,可以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女职工如果是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五期保护 |
内容 |
哺乳期保护 |
哺乳期是指女职工用于哺乳其婴儿的时间。《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分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五期保护 |
内容 |
更年期保护 |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女发[1993]第11号)的精神,凡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应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向她们宣传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经县(区)以上(含县、区)的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为更年期综合症者,经治疗效果不明显的,且不适应原工作的,应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各单位每1-2年要对更年期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的查治。 |
一般依据资产的流动性,即各种货币资产转化为通货或现实购买力的能力来划分不同的货币层次。
我国货币供应量指标层次划分:
(1)M0=流通中货币(指企事业单位、个人、机关团体、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所持有的硬币和现钞总和,即通常所指的现金);
(2)M1=M0+单位活期存款
(3)M2=M1+单位定期存款+个人存款+其他存款(财政存款除外)
【注】
M1:狭义货币供应量,因其流动性较强,是中央银行重点调控对象;
M2:广义货币供应量,是研究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变量;单位定期存款、个人存款、其他存款(财政存款除外)的流动性较弱,属于准货币。
证券的发行监管主要体现在证券的发行审核制度方面。
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分为两种:
一种是注册制,证券发行者在公开发行债券或股票前, 需按照法定程序向证券监管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种是核准制,证券监管机构需要对发行人及发行证券的实质内容加以审查,符合既定标准才能批准发行。
1.证券发行监管
境外成熟市场证券发行普遍实行注册制, 美国是采用注册制最为典型的国家。
我国自2001年3月开始对证券的发行正式实行核准制。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一直处于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之中。
2. 证券交易监管
证券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是证券业监管的主要内容,证券交易监管的主要目标包括:
① 提供低成本的、安全迅速和适度流动性的交易及清算场所。
② 消除垄断、操纵、内幕交易及各种欺诈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③ 提高市场透明度,提高交易市场的信息完全性和信息效率。
④ 抑制过度投机,防止市场瓦解,并减少证券市场不稳定所导致的负面外部效应。
⑤ 构建富有效率的证券市场组织结构,提高证券市场营运效率。
⑥ 提供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
⑦ 促进各类交易市场主体间的公平竞争。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共同负责证券交易的监管,重点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3. 上市公司监管
上市公司监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和并购重组三个方面。
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2)上市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股权激励机制提高其规范化运作水平。
(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4. 证券公司监管
• ①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1)市场准入监管。
• ②有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和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 ,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以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证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 ③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证券公司的股权。证券公司的股东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④证券公司应当有3名以上在证券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满2年的高级管理人员。
(2)证券公司的分类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
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 、AA 、A), B(BBB 、BB、B)、C(CCC 、CC 、C)、D 、E等5大类11个级别。
(3)证券公司业务许可的监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①证券经纪; ②证券投资咨询;
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④证券承销与保荐; ⑤ 证券融资融券;
⑥证券做市交易; ⑦证券自营;
⑧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的监管。
从账户实名、持股分散、规模控制等方面,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进行了规定;
从账户报备、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禁止保本保底、对有关账户的交易行为实行实时监控等方面,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做了规定;
从账户开立、融资融券比例、担保品的收取、逐日盯市制度等方面,对融资融券业务做了规定。
(5)对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
① 证券公司不得聘任、选任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已经聘任、选任的, 有关聘任、选任的决议、决定无效。
② 任何人未取得任职资格,实际行使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职权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行使职权,予以公告,并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
③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证券公司未解除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证券公司解除。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未报送审计报告的, 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证券公司任职。
(6)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监管。
证券公司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安置客户、处理未了结的业务。
(7)证券公司的股权管理。
根据持股比例和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证券公司股东分为三类。
控股股东 是指持有证券公司5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虽然持股比例不足50%,但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证券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主要股东 是指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持有证券公司5%以下股权的股东。
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证券公司股份达到5% 的,应当依法举牌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前,投资者不得继续增持该公司股份。
证券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证券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证券公司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权锁定期满后, 证券公司股东质押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该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50% 。
证券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的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股权管理事务相关工作;
证券公司董事长是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
证券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工作, 是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的直接责任人;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遵循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对证券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处置有问题银行及市场退出监管等。
1.市场准入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是指银行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机构的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许可事项、业务许可事项、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事项等实施管制。
市场准入监管应当全面涵盖以下四个环节。
• (1) 审批注册机构。经银行监管机构许可后,领取营业执照才能进行经营活动。
• (2) 审批注册资本。银行监管机构必须对进入市场的机构进行最低资本限制,并对资本是否及时入账、股东资格、股东条件和股本构成等进行监督审核。
• (3) 审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在市场准入过程中,银行监管机构应当对银行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核准和管理。(后面详细)
• (4) 审批业务范围。银行监管机构对进入市场的机构必须进行业务范围的管制。
银行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是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 三是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 四是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 五是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 六是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 七是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 八是履行对银行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等。
在我国,设立商业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①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 ②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 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 ⑥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2. 市场运营监管
是指对银行机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目前银行业监管机构对市场运营的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主要包括:风险水平、风险迁徒、风险抵补
三个层次,和“资本充足”“准备金充足程度” “信用风险” “盈利性” “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六个方面。
(1)资本充足性。
银行资本是指可以自主取得以抵补任何未来损失的资本。
资本充足性是衡量银行机构资本安全的尺度, 一般具有行业的最低规范标准。
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
• 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 ②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 ③计提逆周期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 ④系统重要性银行应计提附加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 ⑤商业银行杠杆率不得低于4%。
(2)资产安全性。
采取风险分类方法划分信贷资产,即五级贷款分类法,
通常认为后三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风险迁徙类指标衡量银行资产风险变化的程度,表示为资产质量从前期到本期变化的比率,属于动态指标。
资产安全性监管的重点是银行机构风险的分布、资产集中程度和关系人贷款。
信用风险指标具体包括:
① 不良资产率,即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得高于4% 。
② 不良贷款率,即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得高于5% 。
③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即对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15% 。
④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即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10% 。
⑤ 全部关联度, 即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得高于50% 。
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基本标准为1.5%~2.5% ;
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基本标准为120%~150% 。
这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3)流动适度性。
银行机构的流动能力分为两部分:
① 可用于立即支付的现金头寸,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 用于随时兑付存款和债权,或临时增加投资;
② 在短期内可以兑现或出售的高质量可变现资产,包括国库券和其他流动性有保证的低风险的金融证券,主要应对市场不测时的资金需要。
对银行机构的流动性监管主要是:
① 监测银行机构的流动性是否保持在适度水平。
② 监测银行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
③ 监测银行机构的资产变化,包括监测银行的长期投资、不良资产和盈亏变化等。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比例。(前四个不低于100%,流动性比例不低于25%)
流动性的指标有12项,分别是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产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匹配率、流动性缺口率(90 天)、核心负债比例、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存贷款比例(调整后)、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和同业融入比例。
(4)收益合理性。
对银行机构的财务监管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一,对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分析。
第二,对支出的去向和结构进行分析。
第三,对收益的真实状况进行分析。
盈利性的指标有9项,分别是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风险资产利润率、净息差、净利差、成本收入比率、利息收入比率、中间业务收入比率、存贷利差。
(5)内控有效性。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有:
① 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② 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③ 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④ 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3. 处置有问题银行及市场退出监管
(1)有问题银行。
有问题银行是指因经营管理状况的恶化或突发事件的影响,有发生支付危机、倒闭或破产危险的银行机构。其主要特征是:
① 内部控制制度失效, ② 资产急剧扩张和质量低下, ③ 资产过于集中, ④ 财务状况严重恶化,⑤ 流动性不足, ⑥ 涉嫌犯罪和从事内部交易。
银行监管机构处置有问题银行的主要措施有:
① 督促有问题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 以改善内部控制, 提高资本比例,增强支付能力。
② 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
③ 协调银行同业对有问题银行进行救助。
④ 中央银行进行救助。
⑤ 对有问题银行进行重组。
⑥ 接管有问题银行。
(2)倒闭银行。
银行倒闭是指银行无力偿还所欠债务并停止经营的情形。
广义的银行倒闭有两种情况:
①因银行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全部债务,即资不抵债而停业;
②银行的总资产虽然超过其总负债, 但银行手头的流动资金不够偿还目前已到期债务, 经债权人要求,由法院宣告银行破产。
处置倒闭银行的措施主要包括:
①收购或兼并。即其他健康的银行收购或兼并倒闭银行,包括收购倒闭银行的全部存款和股份,承接全部债务或部分质量较好的债务。利用这种方法,不存在存款人损失的情况,因为所有存款都已经转到倒闭银行的收购或兼并方。
②依法清算。清算是终结解散银行法律关系、消灭解散银行法人资格的程序。
通过清算,终结解散银行现存的法律关系,收取债权,偿付债务,处理解散剩余财产。在依法清算当中,虽然一般情况下存款清偿是第一位的, 但存款并不是全额清偿,存款人可能会面临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①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② 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③ 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④ 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⑤ 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⑥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除以上外,我国近年还创设了新的货币政策工具。
1、一般性的货币政策工具
(1)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我国1984年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
1998年改革内容:
① 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将金融机构代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一般存款。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中国人民银行。
② 将各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缴来一般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 账户。
③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当时的13%下调到8% ,准备金存款账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④ 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贷款比率越高,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 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 ①确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依据,
• ②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存款类金融机构。
• ③确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方法。(设若干档次)
• ④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操作。(根据上年度数据)
2014年,“定向降准” 定向降低符合相关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县域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社、村镇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2019 年,确立了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三档两优"的新框架。
“三档"是指根据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程度、机构性质、服务定位等,存款准备金率设为三个基准档:
• 第一档是大型银行(6大)存款准备金率,相对较高,体现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要求;
• 第二档是中型银行(主要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较第一档略低;
• 第三档是小型银行 (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较第二档又有明显降低。
"两优"是指在三个基准档的基础上还有两项优惠:
• 一是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标准的,可享受0.5个或1. 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 二是服务县域的银行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标准的,可享受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制度框架兼顾了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的要求,有利于优化结构,对金融机构的引导作用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近六年,17次下调。
(2)再贴现与再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贴现总量及利率,明确再贴现票据选择,达到吞吐基础货币和实施金融宏观调控的目的,同时发挥调整信贷结构的功能。
1986年,试点再贴现业务。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可以利用再贴现政策进行宏观调控。
1998年,改革、完善商业汇票和再贴现管理的政策,使再贴现率成为中央银行独立的基准利率,为再贴现率发挥传导货币政策信号的作用创造了条件。
2008年以来,完善管理:
• 适当增加再贴现转授权窗口,以便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法人申请办理再贴现;
• 适当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机构范围,存款类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存款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再贴现;
• 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
• 通过票据选择明确再贴现支持的重点,对涉农票据,县域企业和金融机构及中小金融机构签发、承兑、持有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 进一步明确再贴现可采取回购和买断两种方式,提高业务效率。
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的基本形式。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适时调整再贷款的总量及利率,吞吐基础货币,促进实现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目标,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信贷投向。
1984年开始。
近年,新增再贷款主要用于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引导扩大县域和"三农"信贷投放。
2014年,抵押补充贷款,发放对象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服务于棚户区改造、重大水利工程、“走出去”等重点领域。
2015年,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
2016年,扶贫再贷款。
2019年,支小再贷款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
2020年,疫情防控相关专项再贷款。
2022年,科技创新再贷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
2023年,房企纾困专项再贷款。
(3)公开市场操作。
我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1998)和外汇操作(1994)两部分。
1998 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近年来,类别也从商业银行扩展至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央行票据的发行方式:银行间市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采用价格招标的方式贴现发行。
发行的对象: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
2002-2011年,解决大量外汇流入问题,促进了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
2013年退出,央票暂时退出公开市场操作。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在伦敦成功发行50 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这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在中国以外地区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央行票据。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建立起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的常态机制。招标发行1个月、3个月、6个月和 1年等期限品种的央行票据。
2、创新性的货币工具
2013年,创设了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SLO)”,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
(1)常备借贷便利。 (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SLF)
主要特点:
①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申请常备借贷便利;
②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一对一”交易,针对性强;
③常备借贷便利的交易对手覆盖面广,通常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
④常备借贷便利利率由中央银行确定,可直接用于市场短期利率的调控, 发挥类似“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
2013年年初正式创设,
【主要功能】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
【期限】1-3 个月。
(2)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 , MLF)。
2014年,创设中期借贷便利,向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
【作用】主动补充基础货币的作用,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稳定增长,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
【方式】质押方式发放。
【合格质押品】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
中期借贷便利MLF与常备借贷便利SLF的区别:(新增)
① MLF 期限更长, MLF 期限一般是3个月、6个月乃至1年,到期后还可展期;
② MLF 具有明确政策导向, MLF 资金一般只能定向用于“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等特定领域;
③ MLF 调控主动权在中央银行手中。
(3)临时流动性便利(Temporary Liquidity Facilities,TLF)。
2017 年1月创设,为在现金投放中占比高的几家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临时流动性支持,
操作期限28 天,资金成本与同期限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大致相同。
这一操作可通过市场机制更有效地实现流动性的传导, 实现中央银行应对季节性因素(春节,现金需求集中)的精准调控。
(4)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
2017年12月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
在现金投放中占比较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春节期间存在临时流动性缺口时,可临时使用不超过两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使用期限为30 天。
与TLF不同之处,操作范围被扩大至全国性商业银行。
(5)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由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6)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
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
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定向中期借贷便利资金可使用三年,操作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 个基点。
(7)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entral bank bills swap , CBS)。
2019年创设,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并将合格的银行永续债纳入中央银行担保品范围,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可作为中期借贷便利、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常备借贷便利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
央行票据互换操作采用固定费率数量招标方式,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从中标机构换入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同时向其换出等额央行票据。
央行票据互换操作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互换的央行票据不可用于现券买卖、买断式回购等交易。
(8)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及其转换。
2020年6月出台,后延期。
2021 年年末,将上述两项货币政策工具转换为市场化政策工具。
(9)碳减排支持工具。(新增)
【发放对象】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部分外资金融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领域】清洁能源、 节能环保 、碳减排技术。
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
实施期为 2021年到2024 年年末,按季操作。
(10)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新增)
【发放对象】6大行,扩大至18家全国性金融机构。
【支持领域】向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发放保交楼贷款。
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 100% 予以资金支持。 实施期为 2022年11月至2024年5月末,按季操作。
(11)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新增)
2023年创设,支持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
【发放对象】国开行及六大行
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资金支持。
实施期为 2023年2月至2024年末,按季操作。
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所采取的、能够通过金融途径影响各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经济手段。
1. 存款准备金政策
存款准备金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以控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能力,改变货币乘数, 间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政策。
主要内容:
①规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 即需要提交存款准备金的存款的种类和数额;
②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即中央银行依据法律规定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提取存款准备金的比例;
③规定存款准备金的构成,只能是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持有的其他资产不能充作存款准备金;
④规定存款准备金提取的时间。
存款准备金政策(猛药)作用于经济的途径有:
①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反向变化。
②对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影响。反向变化。
③宣示效果。
优点:
①中央银行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在货币政策工具中最易实施;
②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力大、作用迅速且效果明显;
③较公平, 一旦变动,能同时影响所有的金融机构。
④可以影响社会预期,引导社会公众的经济行为按照中央银行的指引去行动而达到中央银行目的。
缺点:
①作用猛烈,缺乏弹性,不宜作为中央银行日常调控货币供给的工具;
②对超额准备金率较低的金融机构造成流动性压力,迫使其出售流动性资产或者增加向中央银行的借款等;
③政策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影响。
④只能影响一般利率水平,无法影响利率结构。
2. 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未到期、合格的客户贴现票据再向中央银行贴现。
中央银行,买进票据,让渡资金;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卖出票据,获得资金。
主要内容:
①调整再贴现率,影响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贷中央银行资金的成本;
②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 即对再贴现的票据种类和申请机构区别对待,或抑制或扶持, 以影响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流向。
再贴现作用于经济的途径有:
①借款成本效果。再贴现率提高,借款成本上升。
②宣示效果。
③结构调节效果。区别对待,贯彻产业政策。
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前提条件:
①在金融领域, 以票据业务进行融资要成为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这样才能形成一定数量的再贴现票据。没有普遍的客户票据贴现,就不可能有金融机构的再贴现。
②金融机构要以再贴现方式向中央银行借款。因为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短缺的办法不仅是再贴现,还可以出售有价证券、收回贷款、同业拆借等。
③再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再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则金融机构比较借款成本,愿意向中央银行再贴现。
优点:
①有利于中央银行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
②比存款准备金政策的调节更机动、灵活,可通过对贴现对象和贴现票据的选择,发挥结构性调节的作用;
③以票据融资, 风险较小,且效果相对温和;
④释放市场信号,引导市场利率变化。
缺点: 再贴现的主动权在金融机构,而不在中央银行。
3. 公开市场操作
公开市场操作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国债或中央银行票据等有价证券,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的行为。
中央银行正是以这种操作来扩张或收缩信用,调节货币供应量,它是目前发达国家运用最多的货币政策工具。
公开市场操作作用于经济的途径:
• ①通过影响利率来影响经济。
买进证券,形成多头市场,证券价格上升。货币供应扩大,利率下降,刺激投资增加,对经济产生扩张性影响。
卖出证券, 则货币供应缩小,利率上升, 抑制投资,对经济产生收缩性影响。
• ②通过影响银行存款准备金来影响经济。
买银行证券,直接增加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货币供给增加,刺激经济增长。(作用更大)
买公众债券,增加公众在银行存款,货币供给扩大。
公开市场操作的前提条件:
①中央银行和银行都须持有相当数量的有价证券;
②要有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
③信用制度健全。
优点:
①主动权在中央银行,不像再贴现政策那样被动;
②富有弹性,可对货币进行微调,也可大调,但不会像存款准备金政策那样作用猛烈;
③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可同时交叉进行,故很容易逆向修正货币政策,可以连续进行,能补充存款准备金、再贴现这两个非连续性政策工具实施前后的效果不足;
④根据证券市场供求波动,主动买卖证券,可以起到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缺点:
①从政策实施到影响最终目标,时滞较长;
②干扰其实施效果的因素比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多,往往带来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
4. 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1)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对于某些特殊领域实施调控所采取的措施或手段,可作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补充,根据需要选择运用。
1)消费者信用控制。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
2)不动产信用控制。对客户购买房地产等方面放款的限制措施。
3)优惠利率。对国家重点发展的经济部门或产业,如对农业、能源、交通和出口加工业等所采取的优惠措施。
(2)直接信用控制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直接控制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
1)贷款限额。最高限额, 以控制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规定某类贷款的最高限额,以控制某些部门发展过热。
2)利率限制。中央银行规定或者影响存款利率的上限、贷款利率的下限,限制商业银行恶性竞争,避免造成金融混乱、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
3)流动性比率。商业银行为了达到流动性比率要求,必须缩减长期放款,扩大短期放款和增加应付提现的资产。虽然会降低收益率,但提高了安全性,也起到了限制信用扩张、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作用。
4)直接干预。直接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进行合理干预,如限制放款的额度和范围,干涉吸收活期存款,对经营管理不当者拒绝再贴现或采取较高的惩罚性利率等。
(3)间接信用指导的货币政策工具。
1)道义劝告。
中央银行利用其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出通告、指示,劝其遵守政策,主动合作。
2)窗口指导。
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动向,规定商业银行季度贷款的增减额,并"指导"执行。
1、外债和外债管理的概念
外债是指在任何特定时间内, 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指在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对我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包括:
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②外国政府贷款;
③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
④买方信贷;
⑤外国企业贷款;
⑥发行外币债券;
⑦国际金融租赁;
⑧延期付款;
⑨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
⑩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
外国的股权投资如外商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就不属于外债。
外债管理是指国家政府对外债及其运行加以控制和监督。
2、外债总量管理与结构管理
(1)外债总量管理
核心是使外债总量适度,不超过债务国的吸收能力。
外债的吸收能力取决于债务国的负债能力和偿债能力两个方面。
债务国的负债能力决定债务国能否将借入的外债消化得了,使用得起;
债务国的偿债能力决定债务国对外债能否偿还得起。
世界各国用来监测外债总量是否适度的指标:
外债指标处于警戒线以下时,外债总量是适度和安全的;
反之,当有关指标超过警戒线时, 则外债总量超过吸收能力,需要进行调整。
(2)外债结构管理
核心是优化外债结构。
外债结构是指外债的各构成部分在外债总体中的排列组合与相应地位。包括:
3、我国的外债和外债管理
(1)我国的外债情况
1979 年以前,我国基本上不借外债, 也不接受外国投资。
改革开放后,积极利用外资是对外开放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
近年来,外债增长始终与实体经济发展相匹配,均在国际公认安全线以内。同时,外债结构持续优化。
(2)我国的外债管理制度
我国对外债实行分类多头管理,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债管理主体。
财政部是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外债的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外债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不需事先批准,但其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要严格控制在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额的差额内。
我国对外债还实行登记管理,债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借用外债,并办理外债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外债的登记、账户、使用、偿还以及结售汇等管理、监督和检查。
2015 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按季对外公布我国全口径外债数据。
全口径外债指的是将人民币外债计入我国外债统计的范围之内的外债,包含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以外币形式表示的对外债务;
第二部分:是直接以人民币形式存在的外债。
外币外债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发生危机时可能加重债务人的偿债负担;
而人民币外债不存在货币错配风险和汇率风险等,特别是没有外汇偿付风险,并不直接消耗外汇储备。
2022年《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 56 号令 )
①准入形式的变化。外债管理由“备案登记”调整为“审核登记”,中长期外债面临的监管有所加强。
②确定了全口径主体管理的要求。
③细化了债务工具范围和外债资金用途负面清单。
(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求是一个亮点)
④审核流程更严格和规范。
⑤新增定期报送和重大事项报送。
1、建立平等的协作关系
信任关系本身就有治疗的功效。建立信任、真诚、平等的合作关系,在妇女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信任关系建立具体技巧:
(1)具有性别敏感性的倾听、反应感受和表达同感。
(2)接纳妇女的防卫和否认行为以及带来的问题,而不是责怪。
(3)鼓励表达个人化的故事和经验。
(4)肯定妇女在家庭中所承担责任的而价值。
(5)尊重妇女的语言变大逻辑。
(6)社会工作者是促进而非指导者,与服务对象建立的是一种双向的协同关系,即互惠互利、患难与共的关系。
2、协助妇女重新界定问题,提升意识
(1)不要将问题个人化
(2)分析问题的成因
(3)协助妇女重新认识女性以及女性承担的角色,关注生育健康权利。
(4)寻找妇女问题中个人能力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及原因,协助认清个人无力感的具体形成过程。
3、挖掘自身潜能,连接周围资源,解决面对的问题
(1)协助妇女认清自己的性格、特长和优势。
(2)肯定妇女个人的能力和优势。
(3)认清问题可能带来的机会和挑战。
(4)从生命回顾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动力和契机。
(5)连接资源,建立支持小组。
4、协助相同处境的妇女建立支持小组
(1)建立小组要兼顾妇女的两种需求
(2)小组活动的时间和场地一定要根据妇女 的情况而定
(3)社会工作者和妇女的平等关系
最低生活保障
①对象识别:通过家庭经济调查方式,了解状况,对照标准,选择救助服务对象;通过承接服务参与低保工作
②协助申请低保:帮助判断是否具备申请的条件;帮助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协助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社区评议等活动,并如实反映掌握的有关情况
注意: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③提供心理支持:给予及时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④调节家庭关系:全面了解和分析家庭结构和关系,及时发现问题,改善家庭生态环境
⑤开展能力建设:包括学习能力、专业技能以及社会能力等
⑥促进社会融入:为低保家庭创造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鼓励参与,帮助建立联系,互帮互助,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增加成员感、归属感和自信心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是:基本医疗保险费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规定
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 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①在筹资标准方面
②在资金使用方面
③在服务管理方面
劳动就业政策法规
1、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1)劳动就业规定
(2)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方面、劳动合同的效力方面、劳动合同内容方面、劳动合同解除方面
(3)工作时间规定
在工作时间标准上: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在延长工作时间限制方面:人员的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限制
在休假方面: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丧假
(4)工资保障规定
工资分配的原则: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和工资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最低工资保障方面: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
(1)失业保险金领取和停止领取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符合: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以上3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③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
的培训的。
(2)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
3、工伤保险政策法规
(1)工伤的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保险待遇。
4、劳动争议处理政策法规
(1)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
(2)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
(3)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1.结婚的规定
(1)结婚的必备条件: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4)婚姻无效::①违反一夫一妻制的;②当事人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未到法定婚龄的。
(5)可撤销婚姻:①胁迫的可撤销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2.家庭关系的规定
(1)夫妻关系。①夫妻人身关系。②夫妻财产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④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①祖孙关系。②兄弟姐妹关系。
3.离婚的规定
(1)登记离婚
1)登记离婚需具备两个条件:①双方自愿离婚。②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登记离婚的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2)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店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诉讼离婚的程序:调解——判决
3)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离婚救济制度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指在离婚时一方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处于生活闲难境地的,由另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