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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7.4.3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施工安全事故报告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1) 事故单位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民报民);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记忆技巧:多上报一级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已经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 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施工安全事故调查

1) 分级调查与组织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

重大事故:省人民政府;较大事故:市人民政府;

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

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提级调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 ,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2) 调查时限和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3.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1) 政府批复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2) 依法处理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7.3.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审
7.3.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审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对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范围: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上述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包括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 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包括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 验收要求。包括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 应急处置措施。
(9) 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3.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程序
(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会后,应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自行修改完善) 、修改后通过(修改内容须告知专家)或者不通过的(重新组织论证)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3)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3.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7.3.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 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临边、洞口 坑、沟、槽、操作平台等部位 攀登、悬空、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人的坠落易造成坠落伤害, 物的坠落易造成物体打击,应针对不同部位和作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 临边作业防坠落措施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三宝、四口、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2) 洞口作业防坠落措施。

①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②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③ 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④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3) 攀登作业防坠落措施

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①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②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③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④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4) 悬空作业防坠落措施悬空作业安全设备、设施本身应满足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①悬空作业所使用的吊篮、平台、脚手板及索具等应经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才可使用;

②搭设脚手架进行操作时,脚手架应牢固,外侧应设安全网;

③ 悬空作业(安装拆除模板、吊装等) ,施工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作业;

④ 悬空作业的立足处的设置应牢固,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装置和设施,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设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通行;

⑤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 交叉作业

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交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并保证措施有效:

①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高空作业坠落半径应按规范要求确定。安全防护棚和警戒隔离区范围的设置应视上层作业高度确定,并应大于坠落半径。

②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应设置警戒隔离区,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

2) 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物体打击主要是高处坠落物或地面物体坠落至基坑、槽造成的伤害事故,针对性技术措施包括防落物措施、防飞溅物伤人措施和防护措施三方面。

3) 防坍塌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 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 倒塌等。倾覆是指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滑模、接料平台、移动操作台等机械设备在安拆、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

4) 防机械伤害的安全技术措施机械伤害预防(不包含机械本体安全技术可靠性) 铁律归纳为“十二条”。

“四必有”: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洞必有盖;“四不修”:带电不修、带压不修、高温过冷不修、无专用工具不修;

“四停用”:无联锁防护停用、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无岗前培训停用、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

5) 防触电和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 防触电技术措施

① 按规范设置配供电系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TN-S系统,现场用电必须使用便桥标准闸箱,执行“三级控制、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工作接零与保护接地不允许混接。现场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照明要和动力照明分开,现场移动式灯具采用便桥防水灯具,设备外皮做好保护接地,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 生活区民工住宿达不到标准的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在整改过程中必须两人进行,应关闭上级开关方可作业,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现场不得带电作业并做好记录等。

② 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遭受触电危险,而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等与接地体之间所作的良好的连接。采用保护接地,仅能减轻触电的危险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证人身安全。

③ 保护接零。为防止人身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④ 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地作金属连接,称为工作 接地。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接地。N 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⑤ 装设漏电保护器。

(2) 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技术要求

1) 防护栏杆

(1)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 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 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

2) 操作平台

(1) 应通过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方案,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

(2) 架体结构应采用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脚手架标准的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材质和承载力要求,并应平整满铺及可靠固定。

(3) 操作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4) 应在操作平台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超高堆放。

(5) 操作平台使用中应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应由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防护棚与警示标志

(1)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

坠落半径(R) 分别为:

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2) 内(外) 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 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

(3) 木工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上方有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调杆回转范围之内,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4) 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

(5)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6) 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7) 配电箱应有单独的工作防护棚,禁止非操作人员出入。

4) 施工安全网

(1) 施工安全网的选用。

②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目。

③采用平网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2) 施工安全网的搭设

①安全网搭设应绑扎牢固、网间严密。

②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③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mm。

5) 安全带

安全带可分为围杆作业安全带、区域限制安全带和坠落悬挂式安全带。

性能要求如下:

(1) 带扣不应松脱,模拟人不应与系带滑脱或坠落至地面。

(2) 模拟坠落时,连接器不应打开,零部件不应断裂。

(3) 安全带冲击作用力峰值应小于或等于6kN。

(4) 安全带应标明伸展长度,且伸展长度应小于或等于永久标识中明示的数值。

(5)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头朝下的现象,系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6)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其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7) 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其喉部、外生殖器。

(8) 织带或绳在各调节扣内的最大滑移应小于或等于25mm。安全带还应满足附加性能要求,这些性能包括:救援性能、阻燃性能、防静电性能、耐化学品性能、安全带金属零部件耐腐蚀性能等。

6) 安全帽

安全帽是防止冲击物伤害头部的防护用品。由帽壳、帽衬、下颊带和后箍组成。帽壳呈半球形,坚固、光滑并有一定弹性,打击物的冲击和穿刺动能主要由帽壳承受。帽壳和帽衬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可缓冲、分散瞬时冲击力,从而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直接伤害。

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的要求包括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侧向刚性、电绝缘性、阻燃性、耐温性能等。

(2)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重点】

①施工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②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员、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等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③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④ 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不是必须】

⑤ 应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班组和/或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班组进行书面交底;

⑥ 应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并归档。

(3)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① 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② 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③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④ 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⑤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⑥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6.4.1 施工成本分析
6.4.1 施工成本分析

1.施工成本分析的内容和步骤

1)成本分析的依据

施工成本分析的主要依据是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所提供的资料。

(1)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主要是价值核算。

(2)由于会计记录具有连续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所以它是施工成本分析的重要依据。

2.业务核算(最广)

(1)业务核算的范围比会计、统计核算要广。会计和统计核算一般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而业务核算不但可以核算已经完成的项目,而且可以对尚未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

(2)它的特点是对个别的经济业务进行单项核算。

(3)业务核算的目的,在于迅速取得资料,以便在经济活动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统计核算(所有的统计都是为了发现规律、预测)

(1)统计核算是利用会计核算资料和业务核算资料,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客观现状的大量数据,按统计方法加以系统整理,以发现其规律性。

(2)它的计量尺度比会计宽,可以用货币计算,也可以用实物或劳动量计量。

(3)它不仅能提供绝对数指标,还能提供相对数和平均数指标,可以计算当前的实际水平,还可以确定变动速度以预测发展的趋势。

三、成本分析的步骤【重点】

1.选择成本分析方法;

2. 收集成本信息;

3. 进行成本数据处理;

4. 分析成本形成原因;

5. 确定成本结果。

2. 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

1)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

【记忆】成本基本方法 “比因比差”

(1)比较法

①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目标完成)。

②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对比(提高程度)。

③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可以反映本项目的技术和经济管理水平与行业的平均及先进水平的差距,进而采取措施提高本项目管理水平)。

(2)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又称连环置换法,可用来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在分析时,假定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发生了变化,而其他因素则不变,然后逐个替换,分别比较其计算结果,以确定各个因素的变化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计算步骤与原则:先实物量,后价值量;先绝对值,后相对值。

因素分析法一般计算过程

(3)差额计算法

差额计算法是因素分析法的一种简化形式。

差额计算法≈ 按照因素分析法计算

(4)比率法

①相关比率法

两个性质不同且相关的指标对比,求出比率,如:产值工资率。

②构成比率法

可以考察成本总量的构成情况及各成本项目占总成本的比重,同时也可看出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和降低成本的比例关系,从而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

②动态比率法

是将同类指标不同时期的数据对比,求出比率,以分析该项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通常采用基期指数和环比指数两种方法)。

2)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

① 是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基础。

② 分析对象为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

③ 分析的方法是: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分别计算实际偏差和目标偏差。

分析的资料来源是:预算成本来自投标报价;目标成本来自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来自施工任务单的实际工程量、 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

由于施工项目包括很多分部分项工程,无法也没有必要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进行成本分析。特别是一些工程量小、成本费用少的零星工程。但是,对于那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成本分析,而且要做到从开工到竣工进行系统的成本分析。

(2)月(季)度成本分析(是定期的、经常性的中间成本分析)

例如:发现人工费等项目大幅度超支,则对收支配比关系进行研究采取措施。如果是属于规定的“政策性”亏损,则应从控制支出着手,把超支额度压缩到最低。

(3)年度成本分析年度成本分析的内容,除了月(季)度成本分析的六个方面以外,重点是针对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以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

(4)竣工成本的综合分析

① 竣工成本分析;

②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

③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

3)成本项目分析方法

6.3.2 施工成本控制方法
6.3.2 施工成本控制方法

1.施工成本过程控制方法

1) 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将作业用工及零星用工按定额工日的一定比例综合确定用工数量与单价,通过专业作业分包合同进行控制。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耗用人工工日,是控制人工费支出的主要手段。

2) 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费控制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

(1) 材料用量的控制通过定额控制、指标控制、计量控制、包干控制等手段,具体方法如下。

①定额控制。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以消耗定额为依据,实行限额领料制度。

②指标控制。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根据以往项目的实际耗用情况,结合具体施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领用材料指标。

③计量控制。准确做好材料物资的收发计量检查和投料计量检查。

④包干控制。对部分小型及零星材料(如钢钉、钢丝等)根据工程量计算出所需材料量,将其折算成费用,由作业者包干使用。

(2)材料价格的控制。

材料价格主要由材料采购部门控制(不是项目经理控制)。主要是通过掌握市场信息,应用招标和询价等方式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

3)施工机具使用费的控制

施工机具使用费主要由台班数量和台班单价两方面决定。

(1)台班数量(不要停)

① 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加强内部调配,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② 保证施工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安排好生产工序的衔接,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③ 提高机械设备单位时间的生产效率和利用率。

④ 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设备闲置和浪费,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

(2)台班单价(不要坏)

① 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② 加强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③ 加强配件的管理。

④ 降低材料成本。

4)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

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分包价格的控制。对分包费用的控制,主要是做好分包工程的询价、订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建立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

2. 成本动态监控方法

1)挣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

(1)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

某一时刻已经完成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费用总额。由于发包人正是根据此值为施工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费用,也就是施工承包单位获得(挣得)的金额,故称为赢得值或挣值。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Σ(已完工程量×预算单价)

(2)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

是指根据进度计划,在某一时刻应完成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费用总额。除非合同有变更,否则,拟完工程预算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不变。

拟完工程预算费用(BCWS)=Σ(计划工程量×预算单价)

(3)已完工程实际费用 (ACWP)

是指截至某一时刻,已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实际所花费的费用。

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Σ(已完成工程量×实际单价)

2)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1)费用偏差(C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已完工作 × 预算费用- 已完工作 × 实际费用

=已完工作 ×(预算费用-实际费用)结果:

① CV<0 时,表示超支,实际费用 > 预算费用

② CV>0 时,表示节约,实际费用 < 预算费用

② CV= 0 时,表示按预算支出

(2)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拟完工作预算费用(BCWS)

=已完工作 × 预算费用 - 计划工作 × 预算费用

=(已完工作- 计划工作)× 预算费用(SV<0时,表示延误,;

SV>0时,表示提前)结果:

① SV<0 时,表示延误,进度慢

② SV>0 时,表示提前,进度快

③ SV=0 时,表示正常,进度正常

(3)费用绩效指数(CPI)

(CPI<1时,表示超支;CPI>1时,表示节约)

(4)进度绩效指数(SPI)

(SPI<1时,表示延误;SPI>1时,表示提前)

费用(进度)偏差反映的是绝对偏差,结果很直观,有助于成本管理人员了解项目费用出现偏差的绝对数额。只能同一项目比较。

费用(进度)绩效指数反映的是相对偏差,它不受项目层次的限制,也不受项目实施时间的限制,因而在同一项目和不同项目比较中均可采用。

3) 施工成本偏差的表达方法

常用的有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1)横道图法

优点:形象、直观、准确地表达出费用的绝对偏差,而且直观地表明偏差的严重性。

缺点:但这种方法反映的信息量少,一般在项目的较高管理层应用。

(2)表格法

表格法是指将项目编号、名称、各费用参数及费用偏差数综合归纳在一张表格中,直接在表格中进行费用偏差分析。由于各偏差参数都在表中列出,使得费用管理者能够综合了解并处理这些数据。

(3)曲线法

4) 施工成本偏差原因分析

最理想的状态:三条曲线靠得很近、平稳上升,表明施工项目按预定计划进行。

如果三条曲线离散度不断增加,则可能出现较大的费用偏差。

5)施工成本纠偏措施

(1)组织措施(含管理措施)

(2)技术措施

(3) 经济措施

4. 合同措施

6.2.2 施工成本计划编制
6.2.2 施工成本计划编制

1.施工成本计划的类型(竞争性、指导性、实施性)

1)竞争性成本计划阶段:施工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的估算成本计划。

目的:投标中标。依据:招标文件。

性质:估算的战略成本,总体上较为粗略。

2) 指导性成本计划阶段:选派项目经理阶段。

目的:给项目经理定目标、下任务(挖坑)。

依据:合同价。

性质:确定责任成本目标。

2) 实施性成本计划阶段: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目标:落实项目经理责任目标。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

性质:根据企业施工定额编制的施工成本计划。

2.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和程序

1)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重点】

① 合同文件;

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③ 相关设计文件;

④ 价格信息;

⑤ 相关定额;

⑥ 类似项目成本资料等。

2)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了解】

① 预测项目成本;

② 确定项目总体成本目标;

③ 编制项目总体成本计划;

④ 项目管理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根据其责任成本范围,分别确定各自成本目标,并编制相应的成本计划;

⑤ 针对成本计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⑥ 由项目管理机构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批相应的成本计划。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应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需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过程,通过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和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进行工、料、机消耗分析,并制定一系列节约成本的措施。

施工成本总额应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并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施工总成本目标确定后,还需通过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成本计划把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

3. 施工成本计划编制方法

1)按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2)按项目结构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在编制成本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体层面上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分项工程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避免在具体编制成本计划时,可能发生个别单位工程或工程量表中某项内容的工程量计算有较大出入,偏离原来计划成本。

3)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步骤如下:

(1)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

(2) 在时标网络计划中按时间(月或旬)编制成本支出计划。

(3) 计算规定时间t计划累计支出的成本额。

(4) 按各规定时间的Q,值,即可绘制S曲线。

【先进度,后资源;先各点,后累计】

3) 按工程实施阶段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

通过调整非关键路线上的工作开始时间,力争将实际成本支出控制在计划范围内

• 全部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和全部工作均按最迟开始时间开始的两条S曲线所组成的“香蕉图”内。

• 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可尽早获得工程进度款支付,同时也能提高工程按期竣工的保证率,但同时也会占用施工单位大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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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水泥【12年】

①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其他必要指标进行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 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

• 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预拌混凝土

(3)采用预拌混凝土时,供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质量合格证混凝土运输单。【简答】

氯化物

(4)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有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必须符合现行规定。【12、13】

 

浇筑前

(5)混凝土浇筑前现场应先检查验收下列工作:

①隐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

②对操作员进行技术交底;

③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场具备实施条件;

④应填报浇筑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22简答】

开盘鉴定

(6)对首次使用的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的内容应包括:

①混凝土的原材料与配合比设计所采用原材料的一致性;

②出机混凝土工作性与配合比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③混凝土强度

④混凝土凝结时间

⑤工程有要求时,尚应包括混凝土耐久性能等。【简答】

 

流水施工的组织形式及应用
流水施工的组织形式及应用

1)无节奏流水施工

全部或部分施工过程在各个施工段上的流水节拍不相等的流水施工。这种施工是流水施工中最常见的一种。

无节奏流水节拍表(单位:d)

施工段

施工过程

一号楼

二号楼

三号楼

四号楼

挖土方

3

2

3

1

浇垫层

2

1

2

1

砌基础

4

2

2

3

2)等节奏流水施工

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都相等的流水施工,其流水步距相等且等于流水节拍。

等节奏流水节拍表(单位:d)

施工段

施工过程

一号楼

二号楼

三号楼

四号楼

挖土方

3

3

3

3

浇垫层

3

3

3

3

砌基础

3

3

3

3

3)异节奏流水施工

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各自相等而不同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不尽相等的流水施工。可采用等步距和异步距两种方式。

异节奏流水节拍表(单位:d)

施工段

施工过程

一号楼

二号楼

三号楼

四号楼

挖土方

3

3

3

3

浇垫层

9

9

9

9

砌基础

6

6

6

6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计算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计算

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计算

1)工程预付款的计算

定义

(1)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为该承包工程开工准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计算工程预付款时,不得包含不属于承包商使用的费用,例如暂列金额等。

 

预付时间

(3)预付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d。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告发包人支付。

(4)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d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23年简答】

 

计算

①百分比法【11、14、20、22、23计算】

工程预付款=中标合同造价减去不属于承包商的费用) x 预付款比例

②数学计算法

2024101118122038988040_施工招标投标(四)

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

回扣

起扣点=合同造价-(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管理

1)施工临时用水计算

2024101115553626632813_施工平面布置管理(二)

2) 临时用水管理要求【11、14、16、20、21、23年】

(1)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3)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 距拟建房屋不应小于5m且不宜大于25m, 距路边不宜大于2m。

(4)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5)消防泵应使用专用配电线路,不间断供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12、16、19、21-23年】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设备在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

应编用电组织设计。

以下

制订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 编制: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 审核:相关部门

• 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 验收: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查

(6)项目部应按规定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工

(5)电工作业应持有效证件,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电工作业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作业和带负荷插拔插头等。

 

特低电压

电源电压

不应大于

使用场所

36V

比较潮湿

有导电灰尘

隧道、人防

高温

灯离地<2.5m

24V

潮湿

易触及带电场所

   

12V

特别潮湿

导电良好的地面

锅炉或金属容器内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档案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查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简答】

 

场容管理要求、安全警示牌布置
场容管理要求、安全警示牌布置

 

施工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

(2)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12、15、18年】

(3)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

出入口管理

现场出入口应设大门和保安值班室。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22、23简答】

车辆出入口处还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实名制管理设施。

 

5.安全警示牌布置

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类型【13-14、16、19、11年;简答】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2024101115553626632813_施工平面布置管理(一)

2)安全警示牌的基本形式和设置原则【20-21、23年;简答】

 

基本形式

图形

背景

禁止

红色带斜杠的圆边框

黑色

白色

警告

黑色正三角形边框

黑色

黄色

指令

黑色圆形边框

白色

蓝色

提示

矩形边框

白色

所提供的标志,为绿色;消防设施提示标志用红色。

 

(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设置应遵循“标准安全醒目便利协调合理” 的原则。【15简答】

(6)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标志牌尺寸的0.2。【16年、22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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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特殊场所及中庭防火措施
幕墙、特殊场所及中庭防火措施

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措施

一、建筑外墙防火分隔措施

(1)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采取防止火灾沿外墙开口蔓延至建筑其他楼层内的措施。在建筑外墙上水平感怪向相邻开口之间用于防止火灾蔓延的墙体、隔板或防火挑檐等实体分隔结构,其耐火性能均不应低于该建筑外墙的耐火性能要求。


(2)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套房开口之间的水平距离或防火措施应满足防止火灾通过相邻开口蔓延的要求。住宅分户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体、防火隔墙与建筑外墙、楼板、屋顶相交处,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至另一侧的防火封堵措施。

(3)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处采取防止火灾通过幕墙空腔等构造整向蔓延的措施。

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工作原理

一、系统工作原理

(一)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产生烟雾、高温和光辐射使感烟、感温、感光等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探测器将火灾信号转变为电信号传送到报警灭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经逻辑判断后启动联动装置,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打开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各瓶组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同时安装在管道上的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将信号传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启动防护区外的释放警示灯和警铃。

(二)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控制器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打开加压单元气体瓶组的容器阀,加压气体经减压进入灭火剂瓶组,加压后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职责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经营、服务人员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 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等,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保安人员

(1) 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灭火应急救援组织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灭火应急救援组织

建筑面积大于 50 万m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设置单位专职消防队。未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组建志愿消防队,并以"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志愿消防队来组建微型消防站。

(一)微型消防站的主要职责
微型消防站主要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第一时间的处置。具体来说,当接到火警信息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当按照"3 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同时负责联络当地消防救援队,通报火灾和处置情况,做好到场接应,并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二)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要求
微型消防站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一般不应少于商业综合体从业人员数量的30%。

(1)设置部位。微型消防站宜设置在建筑内便于操作消防车和便于队员出入部位的专用房间内,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整体服务的微型消防站用房应当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为特定功能场所服务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其服务场所位置进行设置。

(2)设置数量。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面积>20 万时,应当至少设置 2个微型消防站。设置多个微型消防站时,应当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特点和便于快速灭火救援的原则分散布置,并从各微型消防站站长中确定一名总站长,负责总体协调指挥。

(3)人员及器材配置。微型消防站每班(组)灭火处置人员不应少于 6 人,且不得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兼任。
微型消防站应当具备与其配置人员和器材相匹配的训练、备勤和器材储存用房及消防车专用车位,并应根据本场所火灾危险性特点,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个人防护等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器材装备,合理设置消防(车辆) 器材装备存放点。

(三)微型消防站的管理要求

(1)微型消防站由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宜与周边其他单位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动联防机制。

(2)微型消防站应当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 、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确保值守人员 24h 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出动准备。

(3)微型消防站应当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微型消防站队员每月技能训练不少于半天,每年轮训不少于4 天,岗位练兵累计不少于 7 天。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管理

一、安全疏散管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避难逃生及其他管理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设施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防火安全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防火安全管理

(一)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1)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当到现场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3) 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当采用不燃材料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分隔。
(4)建筑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照明,演出、放映场所不得使用明火进行表演或燃放焰火。

2.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1)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 0.5m。
(2)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3) 每日营业结束时,应当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4)在电气设备的维修、调试过程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应熟练掌握确保消防电源正常工作的操作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技能。

(二)装修施工管理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或内部商户经营主体变更等原因,会存在整体、局部的改造、扩建、装修等施工作业。对于内部装修施工,应保持原有的建筑消防设计,不能擅自改变防火分隔和消防设施、降低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或减少疏散出口的数量和宽度。

在施工现场,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展行监督责任。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应依法取得相关施工许可,预先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相关审批施工手续,并落实下列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施工人员应接受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4)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标明配置情况,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证施工部位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5)局部施工部位确需暂停或者屏蔽使用局部消防设施的,不得影响整体消防设施的使用,同时采取人员监护或视频监控等防护措施加强防范,消防控制室或安防监控室内应能够显示视频监控画面。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1.餐饮场所
(1) 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
(2)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3)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 150 或座位数大于 75 座的餐饮场所不得使用燃气。
(4)不得在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当采用电加热设施

(5) 厨房区域应当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6)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7)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8)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厨房的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9) 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当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

2.其他重点部位
(1)仓储场所不得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核对物品种类和性质: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并符合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
(2展厅内布展时用于搭建和装修展台的材料均应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确需使用的少量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阻燃处理。
(3)配电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配申室工作人员应当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路正常供电。

(4)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火灾报警装置、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应保持完好有效。

(5)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柴油发电机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至少启动试验一次,确保应急情况下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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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合同成立
(一)4.合同成立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5.特殊合同
(一)5.特殊合同

(1)特殊需求合同。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2)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6.格式条款
(一)6.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三)3.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三)3.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

特殊规则

(七)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主要特点:
(1)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为标准,贯彻损益相当的原则。
2、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违约责任的承担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经营者享有如下权利:(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3)制订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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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现场管理】第十四条 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和布局应当符合《粉 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单层厂房屋顶一般  应当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厂房应当为框架结构,并设置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泄压面积。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 工。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生产经 营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 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 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 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 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 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得少于30日,不超过1年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将试运行方案报负责建设 项目安全许可的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 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对①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③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④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一)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照不少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

(二)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 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 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项目

安全预评 

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

(1)非煤矿矿山

(2)生产、储存危化品

(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

(4)金属冶炼

(5)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 工建设项目

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

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6)其他建设项目

除了上述6类以外

综合分析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 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  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

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应急管理部 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应急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 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

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评价不得  与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的同一安全机构进行评价。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和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和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的治理方案

事故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学时要求】

 

 

人员岗位类型

初次培训

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2学时

12学时

48学时(高危)

16学时(高危)

非高危新上岗从业人员

24学时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新上岗从业人 员(高危)

72学时

20学时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解析】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十八条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 审机构提出。

第十九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 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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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其应用说明
一、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其应用说明

(一)基本表式

1.工程监理单位用表(见教材)

2.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表式

3.需要建设单位审批同意的表式

 

(1)B.0.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B.0.2工程开工报审表;

(3)B.0.3工程复工报审表;

(4)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5)B.0.13费用索赔报审表;

(6)B.0.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五、安全生产管理
五、安全生产管理
巡视的施工安全方面内容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②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④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方案施工;⑤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运行情况⑥施工临时用电情况;⑦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人违章情况;⑧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⑨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基本职责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二、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明确规定,监理规划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监理工作设施。
(五)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与施工有关】
(1)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4)整改制度,包括签发监理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等;
(5)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
(6)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7)隐蔽工程验收、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8)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9)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1)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3)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4)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5)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6)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制度;
(17)工程索赔审核、签认制度等。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监理内部】
(1)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制度,包括监理交底会议,监理例会、监理专题会,监理工作会议等;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5)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7)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8)监理人员考勤、业绩考核及奖惩制度。
3.相关服务工作制度
(1)项目立项阶段
(2)设计阶段
(3)施工招标阶段
(六)工程质量控制
2.工程质量控制主要任务【提前预防+施工过程预防+验收】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审查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5)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4)检查、复核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6)审查施工单位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7)审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8)采用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9)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10)对质量缺陷、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时进行处置和检查验收;
(11)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12)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监理意见。
3.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与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技术措施: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检查监督。
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达到建设单位特定质量目标要求的,按合同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
(七)工程造价控制
2.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合同及约定的计价规则,复核、审查施工图预算;
(2)定期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进度款申请,签署进度款付款签证;
(3)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报告建设单位;
(4)按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款审核,签署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一、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一、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一)平行承包模式下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优点: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
缺点: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表现为:一是工程总价不易确定,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在平行承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
1.建设单位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要求被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
2.建设单位委托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采用这种委托方式,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被肢解,各家工程监理单位各负其责,无法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
(二)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优点:施工总承包模式比平行承包模式的合同数量少,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减少协调工作量,可发挥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总包合同价可较早确定,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既有施工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控制的积极性,施工分包单位之间也有相互制约的作用,有利于总体进度的协调控制。
缺点:建设周期较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可能较高。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宜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
优点:建设单位的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由于工程设计与施工由一个承包单位统筹实施,一般能做到工程设计与施工的相互搭接,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可缩短建设周期;可以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期费用角度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
缺点: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合同争议。合同数量虽少,但合同管理难度一般较大,造成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由于承包范围大,介入工程项目时间早,工程信息未知数多,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较大风险;由于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数量相对较少,建设单位选择余地也相应减少;工程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不易做到全面、具体、准确,“他人控制”机制薄弱,使工程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一、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
一、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工程监理单位的投标工作内容包括:投标决策、投标策划、投标文件编制、参加开标及答辩、投标后评估等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决策
投标决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决定是否参与竞标;二是如果参加投标,应采取什么样的投标策略。
1.投标决策原则
(1)充分衡量自身人员和技术实力、能否满足工程项目要求,且要根据工程监理单位自身实力、经验和外部资源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参与竞标。
(2)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建设单位信誉、招标条件、资金落实情况等,保证中标后能顺利实施。
(3)集中优势力量到一个较大的工程中投标。
(4)竞争激烈、风险特别大或把握不大的,主动放弃。
2.投标决策定量分析方法:综合评价法和决策树法。
(1)综合评价法
综合评价法也可用于对多个类似工程监理投标机会选择,将综合评分值最高者作为优先投标对象。
(2)决策树法
多项目多方案的选择,通常可以应用决策树法进行定量分析。典型的风险型决策问题,适用于决策树法进行分析。
(三)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编制原则
(1)响应招标文件,保证不被废标
(2)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入领会招标文件意图。
(3)做到内容详细(全面展示想法、实力)、层次分明(评标专家短时间发现)、重点突出(针对评分重点,如业绩、人员素质、监理大纲中目标控制要点做专门标示和提示,以加深印象)。
3.监理大纲的编制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核心是反映监理服务水平高低的监理大纲。监理大纲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述。
(2)监理依据和监理工作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4)建设工程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建设工程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是整个投标文件的精髓。

金融类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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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文化
合规文化

合规文化建设是合规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基金管理人加强合规文化建设,还应再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1)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足够重视。

(2)加强合规管理部门与业务部、监察稽核部等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良好的互动性,实现资源共享。

(3)有效落实合规考核机制。

(4)积极推行全员合规理念,加强合规文化思想教育。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公司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

(2)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原则

①合法、合规性原则

②全面性原则

③审慎性原则

④适时性原则

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应当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应当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应当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4)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5)应当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6)应当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监察稽核控制
监察稽核控制

(1)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应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3)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 、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风险分类
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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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
八、 操纵证券、 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行为

通过非法手段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行为。

处罚

 

有期徒刑或拘役

罚金

 

5年以下

 

5-10年

并处罚金

单位

责任人同上处罚

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

(1)行为人以自己名义开户并使用的实名账户;

(2)行为人向账户转入或者从账户转出资金,并承担实际损益的他人账户;

(3)行为人通过第(1)项、第(2)项以外的方式管理、支配或者使用的他人账户;

(4)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方式对账户内资产行使交易决策权的他人账户;

(5)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交易决策权的账户。

保全和执行
保全和执行

人民法院保全与会员资格相应的会员资格费或者交易席位应当依法裁定不得转让该会员资格,但不得停止该会员交易席位的使用。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转让该交易席位。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专用结算账户中未被期货合约占用的用于担保期货合约履行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期货公司已经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结算准备金依法予以冻结、划拨。

期货公司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先行冻结、查封、执行期货公司的其他财产。

客户、自营会员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保证金、持仓依法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期货交易所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期货交易所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2) 期货交易所会员向期货交易所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2) 客户向期货公司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结算会员以下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非结算会员在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

(2) 非结算会员向结算会员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有证据证明保证金账户中有超过上述规定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部分权益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超出部分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有证据证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自有资金与保证金发生混同,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相关账户内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其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期货交易所向其结算会员依法收取的结算担保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证据证明结算会员在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有超过交易所要求的结算担保金数额部分的,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超出部分的资金。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三)举证责任

期货公司应当对客户的交易指令是否入市交易承担举证责任。

确认期货公司是否将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应当以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记录、期货公司通知的交易结算结果与客户交易指令记录中的品种、买卖方向是否一致,价格、交易时间是否相符为标准,指令交易数量可以作为参考。但客户有相反证据证明其交易指令未入市交易的除外。

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

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承担责任的主体
承担责任的主体

(二)承担责任的主体

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公司授权非本公司人员以本公司的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民法典》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管辖
管辖

(一)管辖

人民法院一般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

(1)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当事人选择的诉由确定管辖。当事人既以违约又以侵权起诉的,以当事人起诉状中在先的诉讼请求确定管辖。

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期货纠纷案件。

以期货交易所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因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由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期货交易所履行职责引起的商事案件是指:

1.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

2.期货交易所会员及其相关人员、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相关人员、客户、其他期货市场参与者,以期货交易所违反其章程、交易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业务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造成其损害为由提起的商事诉讼案件;

3.期货交易所因履行职责引起的其他商事诉讼案件。

七、 侵权行为纠纷及其责任
七、 侵权行为纠纷及其责任


2024041315270352145311_期货纠纷的主要类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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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发展
一、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发展

我国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发展(★★

(1)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行业兴起到2004年)

①这段时期,证券公司以经纪业务为主,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和投资银行的IPO承销业务逐步扩大。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是客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②投行业务以承揽为主。

③股票自营业务几乎没有“投决”“风险计量”和“监测”等说法。1996年中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

(2)第二阶段(2005~2012年)

①综合治理推动行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延伸风险管理的范围,提高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控能力。

②通过风控指标、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制度,确立了证券公司风险容忍度和主要业务的风控措施。

③业务创新推动行业探索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丰富风险管理体系。

④压力测试作为风险评估的补充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3)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

①《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引导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质的飞跃。

②行业自律组织引导行业建立针对重要风险类型的管理方法和机制。

③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针对风险管理薄弱业务出台的风险管理制度,使行业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能力。

二、声誉风险管理
二、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的来源和管理原则

(1)来源

①战略规划或调整、股权结构变动、内部组织机构调整或核心人员变动;

②业务投资活动及产品、服务的设计、提供或推介;

③内部控制设计、执行及系统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大经营损失事件;

④司法性事件及监管调查、处罚;

⑤新闻媒体的不实报道或网络不实言论;

⑥股东、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声誉事件传导至证券公司;

⑦客户投诉及其涉及证券公司的不当言论或行为;

⑧工作人员出现不当言论或行为,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

⑨他人仿冒公司名称、商标、网址等侵权或误导公众行为;

(其他可能引发公司声誉风险的重要因素)

(2)管理原则

①全程全员原则;

②预防第一原则;

③审慎管理原则;

④快速响应原则

声誉风险的管理方法★★

①事前识别与评估;

②应急机制;

③媒体沟通和信息披露;

④舆情监测分析。

二、流动性风险的衡量指标与测算模型
二、流动性风险的衡量指标与测算模型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衡量指标★★

(1)机构层面

资产负债结构指标

①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速动比率=速动资产/负债=(流动资产-存货)/负债

③净稳定资金率: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现金流量匹配指标

①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②流动性指数:资产被迫折价变现时的价格和资产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变现的价格的比率

③现金流量比率:现金流量比率=经营获得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2)市场层面

①买卖价差法。做市商愿意买入和卖出一项金融工具的价格之差。

②换手率。换手率=指定交易期间成交量/截至该交易期间金融资产的可交易总量。

③冲击成本。指在交易中需要迅速而且大规模地买进或者卖出证券,不能按照预定价位成交而多支付的成本。

流动性风险测算模型

(1)现金流量分析模型:主要通过分析证券公司的现金净流量来反映证券公司获取现金、清偿债务以及投资和筹资等活动的能力。

(2)流动性调整的VaR:在传统VaR模型的基础上,通过不同的方式将流动性风险融入模型中。

一、信用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概念、内涵和构成要素★★★

(1)概念和内涵

①传统: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②现在:公司融资类客户、交易对手或公司持有证券的发行人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或者相关信用质量发生恶化情况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2)构成要素: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时的风险暴露。

二、信用风险的衡量
二、信用风险的衡量

传统信用风险评估和现代信用风险经典量化模型的基本方法和理念★★)

1)传统信用风险评估:专家系统5Cs、信用打分模型。

2)内部评级

金融机构内部通过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的综合分析,对其自身的交易对手、债务人或交易项目自身用一个高度简化的等级符号来反映被评级对象的风险特征

3)证券公司内部评级及管理

①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体系应能够有效识别信用风险,具备风险区分能力;

②制定内部评级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评级操作流程,确保内部评级体系持续有效运作;

③建立于自身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指标体系相适应的内部评级管理工具、方法和标准;

④证券收集和使用评级信息,对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评估和归档,以保证其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⑤业务存续期内,证券公司应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内部评级更新,持续关注相关主体的信用变化。

信用风险经典量化模型CreditMetrics模型 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KMV模型

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的流程(

(1)风险的识别:感知风险、分析风险。

(2)风险的衡量:敏感性分析法、波动性分析法、压力测试。

(3)风险的应对:风险偏好管理、风险限额、风险定价与拨备、风险缓释以及应急计划。

(4)风险的监测、预警与报告: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监测的部门,负责构建公司的风险监测体系。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制度,设计风险监测指标,搭建风险监测系统,对公司范围内各项业务与风险管理活动中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并处理、报告监测结果,督导专管部门的风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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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业务
银行保函业务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作出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将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保函条款相符的书面索赔履行担保支付或赔偿责任。

保函分类

释义

融资类

借款保函

担保借款人(申请人)向贷款人(受益人)按贷款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

授信额度保函

担保申请授信额度和在授信额度项下的偿还义务的履行。

有价证券保付保函

为企业债券本息的偿还或可转债提供的担保

融资租赁保函

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提供的担保

延期付款保函

为延期支付的货款及其利息提供的担保

非融资类

投标保函

用于公开招标的工程承包和物资采购合同项下,根据标书要求的担保

预付款保函

申请人一旦违约,银行承担向受益人返还预付款的保证责任

履约保函

对保函申请人诚信、善意、及时履行基础交易中约定义务的保证

关税保函

为进出口物品缴纳关税提供的担保

即期付款保函

保证申请人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动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而出具的类同信用证性质的保函

经营租赁保函

对经营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提供的担保

备用信用证业务
备用信用证业务

要素

具体内容

定义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的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不能及时履行义务或破产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受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实质

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

特征

是在备用信用证业务关系中,开证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即只有借款人发生意外才会发生资金的垫付。(一般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分类

• 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保护开证行的利益)

• 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使受益人有了可靠的收款保证)

危害货币管理罪
危害货币管理罪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危害货币管理

•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犯罪构成

• 主体:特殊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一是购买假币;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即利用职务上管理金库、出纳现金、吸收付出存款等便利条件,将假币调换成真币。

刑罚

• 3-10年;2-20万元

• 数额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2-20万元或没收财产

• 情节较轻: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元

 

• 持有、使用假币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 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罚

• 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元

• 数额巨大:3-10年;2-20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10以上;5-50万元或没收财产

破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罪
破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罪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坏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类犯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目的

• 客观:非法吸收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刑罚

• 3年以下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3-10年;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并处罚金

• 高利转贷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将该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罚

• 数额较大:3年或拘役;1-5倍罚金;

• 数额巨大:3-7年;1-5倍罚金

• 单位犯本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责任人员3年以下或拘役

• 违法发放贷款罪

犯罪构成

• 主体: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行为。

刑罚

• 数额巨大:5年以下或拘役;1-10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5年以上,2-20万元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犯罪构成

• 主体:特殊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罚

• 数额巨大:5年以下或拘役;2-20万

• 数额特别巨大:5年以上,5-50万元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刑罚

• 伪造、变造金融票据:3年以下或拘役;2-20万;严重5-10年,5-50万;特别严重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

• 妨害信用卡管理: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数量巨大,3-10年,2-20万

• 伪造、变造国库券: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2-20万;数额巨大,3-10年,5-50万;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

• 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3年以下或拘役,1-10万;数额巨大,3-10年,2-20万。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犯罪构成

• 主体:特殊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客体: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罚

• 情节严重:5年以下或拘役;特别严重:5年以上

•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以欺骗于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刑罚

• 最高法定刑仅为7年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犯罪构成

• 主体:特殊主体,即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 客体: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故意

• 客观:为行为主体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刑罚

• 属于结果犯,必须“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 洗钱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

• 客体: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 主观:明知、故意

• 客观: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跨境转移资产的,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刑罚

• 5年或拘役,没收收益并处罚金;情节严重,5-10年,并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员,依据上述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 信用卡诈骗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

• 客体: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同时侵犯了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产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罚

• 数额较大:5年以下或拘役;2-20万元;

• 数额巨大:5-10年,5-50万;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犯罪构成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客体: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金融凭证,仅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

• 主观: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观:(1)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3)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刑罚

• 数额较大的,5年以下或拘役,2-20万;

• 数额巨大:5-10年,5-50万;

• 数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元或没收财产

财会类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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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组织要素的人力资源
作为组织要素的人力资源

(一)人力资源及其对组织的重要性

德鲁克指出,人力资源,即企业所雇佣的整个人是所有资源当中最富有生产力、最具有多种才能,同时也是最丰富的资源。而改善员工的工作成效是提升企业经营绩效的最佳方法。

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最大的区别:人是有办法控制自己究竟把工作做到多好以及做多少工作的。他会积极参与整个流程,人对于工作是有绝对自主权的。

德鲁克被称为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奠基人。

(二)企业资源基础理论中的人力资源

主要观点:企业是一个资源集合体,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和收益水平。

美国管理学家巴尼在1991年指出,组织绩效主要取决于: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以及组织资源

成为异质性资源所必须具备的特点,即有价值性、稀缺性、难以模仿性和难以替代性。

工作满意度的理论模型
工作满意度的理论模型

理论

内容

因素模型

(1)将工作分解为薪酬、工作条件、组织的政策、同事、独立性、社会地位等因素,分别考察员工对每一因素的满意程度。而员工的总体满意度由每一因素的满意度累加而得。

(2)需注意:1)不要遗漏重要因素,否则会导致满意度调查结果片面。2)对不同员工来说,不同的因素可能对其工作满意度有不同的贡献。

差异模型

需要将员工的工作与“理想工作”相比较。“理想工作”指员工认为工作应该是怎样的,期望从工作中获得什么。该模型认为,如果员工对“理想工作”的期望比较高,而这些期望不能得到满足,那么,员工会表现出不满。根据该模型观点,管理者需要重视员工对工作合理的期望,并设法满足。

均衡水平模型

每个员工都有典型的工作满意度水平,称为均衡水平。工作中的情境因素或某些事件可以暂时改变员工的满意度水平,但满意度最终还会回到均衡水平,也就是说,工作中的各种事件只是使员工的满意度在均衡水平上下波动。因此,管理者如果想通过改变工作情境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则需要考虑这种满意度的提高是暂时的还是持久的,以及经过多长时间满意度会恢复到均衡水平。

团体决策概述
团体决策概述

(一)概念

由多人共同完成的决策过程。在组织中经常要进行团体决策,因为团体决策往往比一个人决策更为可靠,正确性更高。

如:高层主管们经常要开会共同商讨重大事宜;为了解决某项特殊的问题,常常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分析研究。

(二)团体决策的优势

优势

内容

信息全面完整

团体决策时可以收集多人的意见,利用每位成员拥有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整合多人掌握的信息

选择余地大

来自不同背景的人,可以从各自擅长的角度提出可能的方案,使决策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可以降低错误发生率

某些团体成员的决策错误可能被其他成员发现

提高对最终决策的认同感

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决策,能使决策更为稳妥、合理,同时增加人们对决策认同的可能性,接受并支持决策,促成决策的执行。决策执行人参与决策,可以增加他们的成就感

增强决策的集体性

团体决策符合民主社会的理念,下级甚至上司都愿意接受团体决策

(三)团体决策的缺点

缺点

内容

耗费时间

团体决策往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集合决策、信息交流、表决决策方案等均需消耗时间。因此,在需要迅速进行决断时,由个人作出决策更有效

团体压力难以克服

团体中存在社会压力使成员屈从多数人的意见。因为通常人们不希望自己被团体拒绝,因而避免发表与多数人不一致的意见,这会导致团体决策优势无法发挥

会有被少数人把持的现象

团体决策有时会被一些关键人物主持或操纵。有时极具自信的成员能令人信服地阐述其论点,使其他人不作过多争辩就接受他的论点。如果控制整个团体决策大趋势的少部分人能力平庸,则无法产生高质量决策

责任模糊

由于每个成员都参与了团体决策,因而所有的成员对决策结果共同承担责任,而不是确定的成员承担责任。这实际上会造成责任模糊,导致推诿责任

(四)团体决策与个人决策效果的比较

1.以决策的准确性为指标:则团体决策有优势。团体决策平均而言高于一般的个体决策,但团体决策并不是好于所有的个体决策。

2.以决策速度为指标:团体决策通常更慢。

3.以创造性为指标:团体决策创造性更好,团体对一些问题经常能提供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案。

人格特质在组织管理中的价值
人格特质在组织管理中的价值

(1)人格特质理论在组织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对领导的研究上

(2)早期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人格特质与能否成为领导的关系上

人格特质在组织管理中的价值主要观点如表所示

代表人物

领导应具备的特质

吉伯

身强力壮、聪明但不过分聪明、外向有支配欲、有良好调试能力、自信

斯道格迪尔

有责任感、持之以恒、勇于冒险、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自信、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力并能忍受挫折等

哈恩特

决定一个人可以成为卓越领导的特质少得可怜

伯恩斯

提出改变型领导者

豪斯

有魅力的领导者

巴斯

领导者四特征:魅力、激发动机、智力激发、个人化的考虑

“大五”和“大七”人格理论
“大五”和“大七”人格理论

“大五”人格理论

“大五”和“大七”人格理论是特质理论的最新发展,其中前者认为人格维度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而后者则把人格看成是具有文化特异性的东西。

“大五”人格理论认为人们用来描述自己和他人的特质时仅有五个基本维度。人格的这五个维度现在被称为“五因素模型”,也就是常说的“大五”人格理论。每一个维度都是两极的与维度名称意义相似的项目描述的是较高的一极,而意义相反的项目描述的是较低的一极。

因素

双极定义

外向性

健谈的、精力充沛的、果断的/安静的、有保留的、害羞的

愉悦性

有同情心的、善良的、亲切的/冷漠的、好争吵的、残酷的

公正严谨性

有组织的、负责的、谨慎的/马虎的、轻率的、不负责任的

神经质性

稳定的、冷静的、满足的/焦虑的、不稳定的、喜怒无常的

开放性

有创造性的、聪明的、开放的/简单的、肤浅的、不聪明的

“大七”人格理论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王登峰和崔红等人通过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人人格的七因素理论。“大七”人格理论和“大五”人格理论既有共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

因素

因素含义

外向性

活跃、合群、乐观

人际关系

利他、诚信、重感情

行事风格

严谨、自制、沉稳

善良

宽和、热情

情绪性

耐性、爽直

智慧

才智、坚韧、机敏

处世态度

自信、淡泊

人格特质理论
人格特质理论

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四根学说”,古希腊哲学家恩培多克勒认为:‘’人的身体由水、土、火和空气四种物质构成,后又发展成“四体液说”即多血质、黏液质、抑郁质和胆汁质。

两个重要假设:

(1)人格特质在时间上相对稳定;

例如:一个人昨天大发脾气,而今天和颜悦色,那么易怒就不是他的特质。

(2)人格特质在空间上相对稳定。

例如:一个人在公司经常训斥下属,在家经常和妻子吵架,那么易怒就是他的特质。

(一)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

枢纽特质

也叫基本特质,那些渗透于人格乃至遍及此人全部活动的特质,其反映了一个人的主要情操和优势倾向;只有少数人有这样的特质

核心特质

指渗透性较差,但是具有一般意义的特性,其是人格的建筑构件。每个人的核心特质有5-10

次要特质

不明显,不受人注目,一致性和一般性较低的人格特质

各种特质不是零散的,而是有组织的;其假设有一个人格特质的组织者“统我”的存在,统我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逐渐发展起来的

(二)卡特尔的特质理论

人格因素

1

2

3

4

5

6

7

8

9

10

名称

乐群性

聪慧性

稳定性

支配性

兴奋性

有恒性

敢为性

敏感性

怀疑性

幻想性

低分者特征

孤独冷淡

迟钝、学识浅薄

激动、易烦恼

顺从

审慎、冷静

苟且、敷衍

畏怯

理性沉着

信赖、随和

妥善处理

高分者特征

温情合群

聪慧、有才识

成熟镇静

好强

热心、健谈

谨慎、固执

鲁莽

敏感、优柔寡断

多疑、善嫉妒

豪放

人格因素

11

12

13

14

15

16

名称

世故性

忧虑性

实验性

独立性

自律性

紧张性

低分者特征

直率朴实

安详自在

保守、尊重传统

依赖、随群

矛盾冲突、不顾大体

心平气和

高分者特征

世故圆滑

焦虑不安

敢于批判

自负自决

克己自律

紧张兴奋

(三)艾森克的特质理论

英国心理学家艾森克从特质论出发,从传统的实验心理学的方法研究人格问题, 从特质研究转向对人格维度分析;-外倾、神经质和精神质,艾森克的理论和古希腊的四种气质类型相吻合

(四)“大五”人格理论

“大五”和“大七”人格理论是特质理论的最新发展,其中前者认为人格维度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而后者则把人格看成是具有文化特异性的东西。

“大五”人格理论认为人们用来描述自己和他人的特质时仅有五个基本维度。人格的这五个维度现在被称为“五因素模型”,也就是常说的“大五”人格理论。每一个维度都是两极的与维度名称意义相似的项目描述的是较高的一极,而意义相反的项目描述的是较低的一极。

因素

双极定义

外向性

健谈的、精力充沛的、果断的/安静的、有保留的、害羞的

愉悦性

有同情心的、善良的、亲切的/冷漠的、好争吵的、残酷的

公正严谨性

有组织的、负责的、谨慎的/马虎的、轻率的、不负责任的

神经质性

稳定的、冷静的、满足的/焦虑的、不稳定的、喜怒无常的

开放性

有创造性的、聪明的、开放的/简单的、肤浅的、不聪明的

(五)“大七”人格理论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王登峰和崔红等人通过系统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人人格的七因素理论。“大七”人格理论和“大五”人格理论既有共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

因素

因素含义

外向性

活跃、合群、乐观

人际关系

利他、诚信、重感情

行事风格

严谨、自制、沉稳

善良

宽和、热情

情绪性

耐性、爽直

智慧

才智、坚韧、机敏

处世态度

自信、淡泊

精选知识库
品牌资产
品牌资产

大卫·艾克的品牌资产的“五星”概念模型

1、品牌知名度:消费者对一个品牌的记忆程度。

品牌知名度可分为无知名度、提示知名度、未提示知名度和顶端知名度四个阶段。 

2、品牌认知度:消费者对某一品牌在品质上的整体印象,主要包括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认知。

(1)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满足规定需要和潜在需要的特征及总和。

衡量产品质量的要素主要包括:

①性能,即产品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物理、化学或技术特征,如化学成分、纯度等。

②耐用性,即产品的正常使用期限,如汽车的使用年限等。

③可靠性,即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条件下无故障地执行指定功能的能力或可能性。

④外观,即产品的外部属性,如颜色包装、质感等。

⑤其他要素,如产品的功能、符合标准的程度以及服务能力等。

(2)服务质量。衡量服务质量的要素主要包括:

①有形性,即所有的有形要素,如企业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员工的外表等。

②可靠性,即企业按照约定和承诺,准确、及时、无误地提供产品或服务。

③保证性,即企业具备的友好态度和专业技能。

④响应性,即企业迅速为顾客解决需求问题的意愿。

⑤移情性,即企业给予顾客个性化的关怀和照顾。

3、品牌联想度:透过品牌而产生的所有联想,是对产品特征、消费者利益、使用场合、产地、人物、个性等等人格化描述,这些联想往往能组合出一些意义,形成品牌形象。

4、品牌忠诚度(品牌资产的核心):在购买决策中多次表现出来的对某个品牌有偏向性的(而非随意的)行为反应,也是消费者对某种品牌的心理决策和评估过程。

5、品牌其他资产:指品牌有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如何保护这些知识产权,如何防止假冒产品,品牌制造者拥有哪些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比如客户资源、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等。

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
跨国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

渠道权力的来源
渠道权力的来源

①奖励权:也称“承诺策略”,指渠道成员(影响者)承诺而且能够对其他遵守其要求的渠道成员(受影响者)给予奖励。

②强迫权:指渠道中的影响者能对受影响者施加惩罚的能力。

【注】“赏罚分明”是指对奖励权与强迫权的运用。

③法定权:指受影响者认识到影响者有明确的权力对其施加影响,并由交易合同或契约式垂直分销体系形成的明确的权力。

④认同权:也称“参照权”,是指当一个渠道成员在使用另一个渠道成员的品牌或者从事对对方有利的活动时,它对另一方成员所产生的影响,

⑤专长权:指受影响的渠道成员认为,影响者具备其所不具备的某种特殊知识或有用的专长。

⑥信息权:指渠道成员提供某类信息的能力。

渠道成员管理
渠道成员管理

渠道成员管理

渠道成员

内容

选择

企业一般会从经营时间的长短、成长情况、清偿能力、合作态度、经营相关商品的情况、推销人员的素质、店铺的位置等方面评估、选择渠道人员。

激励

沟通激励

(1)提供产品、技术动态信息

(2)公关宴请

(3)交流市场信息

(4)让经销商发泄不满

 

业务激励

(1)佣金总额动态管理

(2)灵活确定佣金比例

(3)安排经销商会议。

(4)合作制订经营计划。

扶持激励

(1)实施优惠促销

(2)提供广告津贴

(3)培训销售人员

(4)融资支持

评估和调整

评估指标:销售配额完成情况、平均存货水平、向顾客交货时间、对损坏和遗失商品的处理、与本企业促销和培训计划合作情况等。
通过评估,发现渠道不能按照计划工作,需要对分销渠道进行必要的调整。

 

消费品分销渠道的构建
消费品分销渠道的构建

消费品分销渠道的构建

1、消费品及分类

类型

概念及举例

便利品

指消费者购买频繁,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去比较品牌、价格,希望随时随地能买到的产品。

①日用品:指那些价格低,经常使用和购买的产品,如:食盐、方便面、洗涤用品、饮料等。

②冲动购买品:指消费者在视觉、嗅觉、听觉等感觉器官受到刺激的情况下所购买的产品,如:玩具、水果等。

③应急物品:指消费者在紧急需要的情况下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如:急诊药品、应急的雨伞等。

选购品

指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款式、耐用性等进行比较之后才会购买的产品,如:家用电器、服装、美容美发产品等。

特殊品

指具备独有特征和(或)品牌标志的产品,对这些产品,购买者原意付出特殊的购买努力。

如:特殊品牌和式样的汽车、服装等。

非渴求品

指那些消费者不知道或虽然知道但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购买的产品。

如:人寿保险;工艺类陶瓷;百科全书;刚上市的,消费者从未了解的新产品等。

2、常见的消费品分销渠道模式

厂家直供模式

指生产厂家直接将商品供应给终端渠道进行销售的渠道模式。

①优点:渠道短,信息反应快,服务及时,价格稳定,促销到位,易于控制。

②缺点:受交通因素影响大,设立过程容易出现销售盲区,管理成本高。

多家代理(经销)模式

多家代理(经销)模式:指生产厂家在建立渠道时选择多家代理商(经销商),通过建立庞大的销售网络实现分销目标。

①优点:分销渠道市场覆盖面广,市场渗透力强,各级渠道成员职责分明。

②缺点:渠道环节多,管理困难,容易产生窜货和价格混乱的问题。

独家经销(代理)模式

指生产厂家在一定时期内,在某个地区只选择一家经销商(代理商),由该经销商(代理商)建立分销渠道系统的模式。

①优点:生产厂家容易与中间商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市场价格比较稳定。

②缺点:商品销售权完全交给中间商,生产厂家在渠道控制方面存在风险。

平台式销售模式

指生产厂家以商品的分装厂为核心,由分装厂建立经营部,负责向各个零售终端供应商品。

①优点:责任区域明确;服务半径小,送货及时、服务周到;网络稳定;受窜货影响较小。

②缺点:受区域市场条件限制强,必须经过厂家直达送货,需要较多人员管理配合。

 

工业品分销渠道的构建
工业品分销渠道的构建

1、工业品市场及其特点

工业品:指购买者以社会再生产为目的而购买的产品。

工业品市场的特点:

(1)需求的派生性;

(2)需求弹性小;

(3)专业采购;

(4)一次购买量大;

(5)顾客集中稳定。

2、工业品分销渠道设计

工业品分销渠道以具有服务功能的短渠道为主,实践中,企业工业品分销渠道主要以直销为主,并在主要销售点设立网点,也可以利用代理商建立销售点或者利用批发商进行销售。

职业类知识库
精选知识库
医疗保障政策法规
医疗保障政策法规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是:基本医疗保险费出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规定
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 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①在筹资标准方面
②在资金使用方面
③在服务管理方面

婚姻家庭政策法规
婚姻家庭政策法规

1.结婚的规定
(1)结婚的必备条件: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4)婚姻无效::①违反一夫一妻制的;②当事人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未到法定婚龄的。
(5)可撤销婚姻:①胁迫的可撤销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2.家庭关系的规定
(1)夫妻关系。①夫妻人身关系。②夫妻财产关系。
(2)父母子女关系。①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④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①祖孙关系。②兄弟姐妹关系。
3.离婚的规定
(1)登记离婚
1)登记离婚需具备两个条件:①双方自愿离婚。②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登记离婚的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2)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法定标准: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店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诉讼离婚的程序:调解——判决
3)诉讼离婚的两项特别规定: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离婚救济制度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指在离婚时一方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处于生活闲难境地的,由另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1、老年人获得家庭赡养与抚养的权利
(1)家庭赡养。赡养内容包括:①护理②照料③安排住房④耕种承包地⑤精神慰藉⑥瞻养协议
(2)抚养与监护。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3)不得侵犯老年人婚姻自由、继承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权;不得侵犯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享有的权利;不得侵犯老年人继承权和接受赠与的权利。
2、老年人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1)社会保险,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
(2)护理保障,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3)社会救助,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4)社会福利,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5)社会扶养,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3、老年人获得社会服务的权利
(1)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2)依法兴办养老机构。
(3)健全养老服务相关制度。
(4)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5)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6)发展老龄产业。
4、老年人获得社会优待的权利
(1)社会服务优待
(2)法律服务优待
(3)医疗服务优待
(4)公共服务优待
5、获得宜居环境的权利
(1)制定宜居环境建设标准。
(2)推动宜居社区建设。
6、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1)老年人可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老年人有权提出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鼓励老年人自愿和量力从事社会活动。
(4)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5)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7、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1)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以及居民委员会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
(1)问卷类型
①自填问卷:在收集资料时由被调查者填写问卷。
②访问问卷:在收集资料时由访问员向被调查者提问并记录其回答,适合于被调查文化水平不高、调查问题较复杂的情况,由参与者自行填答。
(2)问卷结构
①标题:标题即问卷名称,标题位于问卷的第一行居中位置,让被调查者准确理解调查内容和目的。
②封面信:封面信是研究者致被调查者的短信,旨在说明研究者身份、研究的目的和内容、对象选择方法、保密原则,并且要素明确,语言精练。
③指导语:指导语主要说明问题细节及回答要求,有不同形式。研究者应该根据研究目标、问卷特性等予以综合考虑。
④问卷和答案:问题是问卷的核心所在,有态度、行为和状态三种类型。态度说明对某个议题的看法;行为代表实际行动。状况;状态涉及人口社会特征、个人经历及其他信息。根据答案特征,问卷又可以采用开放式问题和封闭式问题。
⑤编码:编码就是给每个问题及答案予以,某个字母或数字作为其代码。
⑥其他:问卷还包括问卷编号、被访人联系电话、访问员签名、访问时间、结束感谢语等。
(3)问卷设计
①原则:问卷要有信度与效度和考虑研究目的或研究类型
②步骤:进行探索性工作、设计问卷初稿、使用和修改、定稿和印刷
③问题和答案是问卷设计的核心:关注问题特性、注意语言表达、数量时间适当、问题按序排列
④问卷和答案的设计需要注意多方面细节
(4)评价
优点:问卷采用匿名访问,有利于获得真实信息;收集较多人资料利于中和个别人的极端回答;收集数据的内容、时间、各市基本统一,从而资料处理相对容易便于比较分析;在同一时段访问众多对象则节省不少资源。
缺点:问卷调查要求调查员有较好的素质,在大规模研究中难达到;问卷调查要求被研究者有一定文化,对地域、职业等有一定要求;某些类型问卷调查中调查员无法当面知道和记录,填答质量可能难以保证。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
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

社会服务机构的筹资管理
社会服务机构的筹资管理
社会服务机构的筹资管理
1、社会捐助
(1)个人捐款的动机
一是个人需要。满足自尊需要,建立自尊和自我肯定,建立社会形象。
二是外界影响。有些捐款者受亲戚、朋友、同事的影响而捐款。
三是利他动机。以利他为中心、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道德责任。
(2)企业捐款
市场营销、公共关系、自我利益、税法策略、社会联谊
2、政府购买服务
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3、社会服务机构筹资方法
(1)项目申请
如果机构的大宗款项来自政府购买或基金会资助,一般要写项目申请书,因为政府、基金会对机构资助常以项目形式出现。
(2)私人恳请与电话劝募
私人恳请:机构领导者、员工和志愿者与他们的捐款人面对面会谈,表达需求、寻求帮助、请求捐款的筹款方式,属较私人、注重人际关系筹款方式。
电话劝募:招募志愿者或者雇用专门人员,在紧凑时间(通常2~4周)内密集电话拜访,传达简单易懂的筹资信息,在较短时间内快速筹款。
(3)特别事件筹资活动
特别事件是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对特殊事件服务,引起社会大众对机构和相关事件的关注。通过召开记者会、研讨会、展览会、义卖会、演唱会等活动,提高社会服务机构与目标民众接触机会,增加组织筹款金额。